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传销活动猖獗的现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打击力度,虽经公安、工商部门多次打击、遣散,但效果并不明显,仍存在泛滥、蔓延之势。在查办传销案件中我们发现,目前传销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这促使我们对打击传销活动有了新的思考。下面就传销活动出现的新特点和如何加强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传销活动新特点
(一)无商品传销。无商品传销因其活动方便,形式隐蔽,又无实物,使执法人员难以查获,当执法人员围堵住传销组织后,传销现场除了几本资料外就是一些生活用品,根本没有传销的商品。例如,今年9月我局和双桥公安分局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在狮子沟村、喇嘛寺村围堵传销组织300多人,然而传销现场只收缴几本宣传册,几部旧手机,面对二、三百号传销人员,执法人员也只能教育遣散,传销组织不伤筋不动骨,今天遣散明天照样聚集,致使传销活动屡打不禁。另外,我市查处的传销活动大多属于散兵游勇式,无场地、无商品,执法人员一罚不到款,二又没有商品可收缴,三对传销人员又不能进行刑事处罚,给打击传销活动增加了难度。
(二)反打击能力强。传销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采取分散居住,租住民房的方式,上课时则到荒山野岭或到酒店歌厅聚集,各路口、楼道处又派人把守,只要发现陌生人立刻电话通报,执法人员还没到,传销分子就逃之夭夭了。今年夏天棒槌山上就多次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他们把授课地点设在山上居高临下,只要发现有“可疑”人员上山就四散而去,反打击能力极强。另外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处和活动场所,且不配合执法,使打击传销活动又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几点建议
(一)政府牵头,综合治理。要建立严厉打击传销的协调机制、合作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工商、公安、教育、通信、房管、街办、村委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经常性地研究治安动态和传销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提出对策措施,切实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排查调处工作;要严厉打击违法出租房屋行为,使传销行为失去活动场所。
(二)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从严制裁。对传销活动尤其是传销组织头目根据其行为和性质进行罪名认定,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执法力度得以加强,使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达到惩一儆百的目的。
(三)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政府应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发动群众广泛提供案件线索,尤其是对举报并抓获传销头目或提供传销源头的应给予重奖,有关部门还应对侦破大要案件有功的执法人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