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推进机制 强化督查实效第2页
协调与督查机制。由纪委(监察局)、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业主组成向上争取项目“4+X”协调与督查机制,规范提升项目争取申报和建设实施工作,扩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实效,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监管到位。四是招商引资“四不”政策。对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实际到位市外资金任务的责任单位,当年该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类评先,次年对该单位不增加工作经费、不允许购置车辆、不安排领导出国考察,以此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企业帮扶与服务方面,重点是深化三项载体建设:一是深化 “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重点落实好企业挂联单位“一把手”负协调总责、定人代办服务制度,市领导预约服务等 “三项服务制度”。二是深化四个为企服务110平台建设。按照“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品牌化”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效能、企业服务、金融服务和工业科技等四个为企服务110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率,形成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三是畅通政企沟通“六个渠道”。保持市领导下企业调研或开座谈会、群众满意度测评、市纪委对话平台、经贸部门50个监测点、招商局以及两个开发区向企业了解情况等六个渠道的畅通,收集梳理企业、客商反映乡镇部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定期进行落实交办。企业帮扶工作每月由相关责任部门牵头进行汇总,相关问题报市主管领导每月定期协调,每季度实施一次督查通报,年底还要汇总情况在全市机关干部到会上进行通报点评。信访和安全维稳方面,重点是对原有工作机制的深化完善:一是继续深化完善信访维稳“八项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更加专业扎实地提升信访维稳工作水平,每月由信访部门对信访件进行梳理并报市主管领导进行协调落实,每季一次对“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督查通报,努力实现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化、常态化。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安全监管人员直接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每月一次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落实,每季一次进行汇总通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和实效化。强化四项保障,确保重点工作督查务实有效
为保障督查工作顺利执行,各项工作推进机制有效落实,着力从四个方面强化保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等任副组长,从领导层面协调落实督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组,一个是目标推进督查组,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重点督查平台建设、项目推进、服务业发展、中国幸福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另一个是服务效能督查组,由市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任组长,重点督查招商引资、机关效能建设、企业服务、干部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二是健全机构。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办下设抓落实工作办公室,由抓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加强日常与各牵头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三百行动”、“六个一批”驻点活动等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牵头部门上报情况发文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牵头协调。三是落实职责。坚持部门督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干部直接抓,形成逐级负责的督查工作格局,并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注重稳定督查干部队伍,选配工作认真细致、综合能力过硬、作风公道正派的干部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确保督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四是充分授权。改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单兵作战”的模式,依靠纪检、发改、组织、经贸、招商、信访、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并在各种会议场合,明确“两办”及有关职能部门督查活动是一种授权行为,是市委市政府领导行为的延伸,强调在日常开展的一些督查工作中,牵头领导是根据该项工作本身的职能所设定的,而不是按照级别高低来排位。
完善五项制度,促进日常督查规范运行
为促进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重点建立了五项机制:一是主要工作月报制。突出围绕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平台建设、安全维稳等“双争先”重点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每月定期以表格形式向市委、市政府简要汇报上月主要工作开展实效,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重点工作点评制。每季度由担任片长的市领导组织所在片乡镇交流汇报,听取有关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结合每季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维稳形势分析会,由市主要领导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平台建设、幸福乡村建设、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及“三个百日”活动开展情况给予点评,浓厚全市狠抓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的氛围。三是日常督查报表制。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突出重大工程、重要工作、重要督查事项等重点,以报表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度,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表格化、表格数字化。四是督查通报累计制。由抓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各项督查通报的汇总梳理,年终进行累计通报,并跟年终考核挂钩,酌情在争先考核中扣分,建立督查倒逼落实机制。五是无为问责制。切实加强督查结果的运用,对通过督查通报反映出来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工作效率低、效果差的行为,严格进行问责,营造有为者有位、无为者退位、不为者失位的用人导向。
抓实六个环节,提升专业化抓落实能力
为提升工作落实的专业化水平,着力加强六个环节建设:一是职责分解环节。在项目推进、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任务部署中,坚持做到定目标任务、定责任单位、定具体责任人、定工作时限的“四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真正分解落实到位。二是分析汇总环节。根据工作时限要求,由相关牵头责任部门通过催报、抽查、暗访等方式,定期对“三百行动”、“六个一批”驻点活动、“三位一体”和“三个一”项目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等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全面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梳理上报环节。由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将工作进度汇总情况及时上报两办、市优化办,并梳理出一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分管市领导阅处。四是协调处置环节。根据梳理上报结果,由分管市领导每月至少一次以上统一汇总协调推进,切实为项目、企业、群众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督查通报环节。由抓落实工作办公室、优化办等,根据有关牵头责任部门汇总上报的情况,以督查专刊的形式进行通报,对后进部门进行点名,促使各部门之间形成互相竞争、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风气。六是奖惩激励环节。根据年度督查通报汇总情况,评选抓工作落实先进、后进部门和先进督查干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抓好督查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