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心得六篇
篇一
xx月26日上午,在县委中心组举行第13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xx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xx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主任、xx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友根为全县领导干部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专题讲座。李教授从问题提出、问题背景、工作思路等方面作了精彩阐述,通过学习感受颇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觉得要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来引导,而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还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时代的需要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不同的法。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规章之间、行政权与司法权依然有许多冲突存在。这让法律变得复杂,于是学习这些法也会变得复杂。所以,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2. 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实现。而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风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突显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亟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相关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后的检测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网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实行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自身的约束外,还必须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
篇二
xx月26日上午,我参加县委中心组第13次(扩大)理论学习会,学习会邀请xx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xx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主任、xx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xx省法学会副会长、xx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xx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友根为全县领导干部作题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专题讲座。讲座中,李教授围绕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从问题提出、问题背景、工作思路、完整体系、法治方式、法治思维等六个方面,作了精彩阐述,为我们进一步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点出了重点。
运用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来讲的,主要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既是法治的精髓,也是运用法治思维的核心。
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思维定势的问题。领导干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的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作为一名信访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要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为遵循,以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信访工作,以“事要解决”为核心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四下降一确保”的工作实效,为推进“两聚一高”新xx,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篇三
xx月26日上午,在xx大剧院聆听了xx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xx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主任、xx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xx省法学会副会长、xx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xx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友根为全县领导干部作题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本人认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一)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还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遇到问题和矛盾时,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
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素养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储备。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特别要重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其次要熟练掌握卫生计生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法律程序,成为熟悉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再次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法律逻辑、反腐倡廉、平安中国、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在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通过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
一是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要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发展市场经济。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握多种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和价值判断,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
篇四
xx月26日上午,在县大剧院参加了十二届县委中心组第13次理论学习会,南京大学李友根教授做了关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制方式》的讲座,收获很多。
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机遇期和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的危险期。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是我们党转变执政理念和方式的迫切要求,也是新时期党情国情社情民情的殷切呼唤。因此,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毅力和态度,下大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并以此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早日建成。
一是要抓住法治思维的本质。树立法治思维,就是要坚持合法性思维,凡事要分清是否合法,守住“合法”的底线;就是要坚持规则性思维,凡事有预制规则,靠规则办事,而不是主要靠批示办事,让人们生活在可预期的环境之中。
二是要突出公平正义这个核心。应当承认,社会上的不少矛盾和怨气是由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背法治制度、程序、手段、方式,公共权力无限膨胀、公平公正得不到保障、真理正义得不到伸张所引起的。如果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服务社会、治理社会,让公平正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实现,社会矛盾和怨气就会大大减少。
三是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以权代法的顽症。在当下中国,树立法治思维,必须以纠正有法不依、以权代法这一顽症为突破口,切实纠正不是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而是根据领导人批示、讲话和红头文件办事的习惯;真正消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走出“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
四是亟待以法治方式处理好“两大关系”。“官民关系”和“贫富关系”是影响和决定中国稳定和发展的两大关系,忽视不得,轻视不得,也拖延不得。改善“官民关系”的根本途径,是在法制轨道上的反腐倡廉和转变作风,而不是“文化大革命”式的“发动群众斗干部”,也不是“保护干部压群众”。处理“贫富关系”,不是搞“劫富济贫”,更不是“刮共产风”,而是以法治方式对社会财富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调节,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普罗大众。唯其如此,才能让富人真正“放心”,也让穷人真正有“信心”。
篇五
观看了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副总编辑xx教授关于“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专题讲座视频。讲座围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能力的基本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是时代要求、如何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等内容,主题鲜明、深入浅出,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务实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
通过本次学习,使我认识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当前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只有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法治方式,各项工作才能有序推进。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之贯穿于日常工作,并成为习惯思维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念是思维形成的基础,并对思维方式起着直接的、决定性作用。“法律形式可以在短期内进行移植,而法律思想却很难移植,它是在反复的反思中发展变化的。”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反思”、长期实践的过程。可以通过“法律进机关”等工作载体,潜移默化地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还可以通过教育宣传,引导舆论,形成共识,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并在长期积淀中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认同。
2、提升法律素养。认知因素,即一定的知识积累,是形成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能力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在认知基础上形成的法律信仰、自愿守法和自觉用法,是法律实现其自身价值最广泛的途径。通过对当前大量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在知识普及中增强对法的认知,形成法的意识,提升法律修养。
3、切实提升法治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视频课件等教学方式,参与行政复议、旁听案件审理等实践教学方式加强对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发挥领导干部参谋助手的作用;注重法治舆论的培育和引导,广泛宣传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大力宣传领导干部中践行法治的优秀人物,大力宣传用法治推进科学发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典型事迹,切实在领导干部中形成良好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对法治价值的认同。帮助领导干部了解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实际作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使领导干部切实体会到法治就在身边,从而形成推进法治的自觉和自信。
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需要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从而切实将法治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时代力量。
篇六
在学术报告厅聆听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关于“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胡建淼主任详细解读了法治思维、法治政府的内涵以及法治思维的六种形式,重点讲述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社会管理能力。讲座内容丰富,逻辑严谨,事例生动,发人深省。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使我对法治思维的基本概念有了进一步了解,对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工作中的各类矛盾有了进一步认识,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学法用法作为自身学习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把学习法律知识放上重要日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理论水平。同时,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正确运用规则思维、合法思维、诚信思维、程序思维、责任思维的等法治思维模式,切实培养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行政效率。要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的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决策的风险评估,切实增强教学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要有与时俱进的意识,用法治思维理念面对问题,研究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要规范依法行政程序,提高自身素质。要突出重点,抓好教学管理工作中的程序规范问题,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要科学规范地处理问题,发扬依法行政实践工作中的好思路、好方法,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强化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扎实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篇七
在学术报告厅观看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xx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专题讲座视频。xx教授重点围绕“我国社会矛盾的总体形势和特点、引发产生社会矛盾甚至激发矛盾的主要原因、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三项内容通过大量的案列、事例进行精彩、生动的论述,其讲座主题明确、内涵深刻、涉及社会、生活、工作中的诸多犯法涉法的不良现象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方法。
通过本次学习,使我对法治思维的基本概念有了进一步了解,对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工作中的各类矛盾有了进一步认识,充分认识到运用法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通过公正的立法和制度、规范的决策和严格的执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要制定更加公正的制度和法律,通过公平公正的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从而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要严格公正执法,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执法程序,约束和规范各类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得以严格实施。要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来弥补各类程序的漏洞和缺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尤其要解决行政不作为问题。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不作为这些问题,特别是要在执法过程中注重程序的完善。
二是强化司法最终解决社会矛盾。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也是最权威的。充分发挥法治在管理社会中的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用法治的方式解决矛盾,通过司法公开的渠道,解决各种问题。
三是注重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一个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不能过度依赖行政方式解决各类纠纷而应以法律途径解决,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同时,媒体应该多宣传那些依法解决纠纷的案例,引导当事人用法治方式寻求解决纠纷,强化法治的思想和意识。
本次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公正的立法和制度、规范的决策和严格的执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强化司法解决社会矛盾的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只有通过法治的途径,通过司法的方式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