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蒙娜丽莎》之所以成为世界艺术名品,并不是因为蒙娜丽莎拥有神秘微笑,也不是因为众多艺术史家对它做出了神秘的说明,而仅仅是因为里昂纳多.达芬奇声称这是他的得意之作。”这是《达芬奇密码》里的一段话,买来后破天荒一下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看完了,开始很着迷,等今天一口气全部读完后觉得这本书的主要好处在于把大量有趣而耸人听闻的知识凝聚在情节的行进中,不时的教导摆弄一番,这就增加了寻常通俗小说所匮乏的“知性”,使书的格调高了很多,成为”经典“的商业巨作。
作者的博学体现在对卢浮宫、威斯敏斯特及其他教堂、达芬奇画作内在寓意的假设及其他各种艺术史知识、隐修会、圣殿骑士团、基督教早期历史以及原始宗教的相互关系史、密码学、符号学、瑞士银行的运作、语言学,尤其是字源的运用……最重要的是把所有这些知识巧妙的通过一个故事展现出来,使读者学了很多,也受到很大冲击,却不觉得乏味。
最喜欢的是书中对文化史中种种宗教符号隐喻的重新解读,和对人们习以为常的历史常识的颠覆。因为我一向很关注基督教,从这本书的角度再回过头去看先前买的《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那本所谓的学术著作就显得很虚伪了。当然作为小说,有些叙述免不了是煽情、夸张、虚构,但不可否认其中许多史实也是有相当的真实度和学术价值,作者一定是很关注、熟悉并搜集了不少宗教文化方面的动向和资料。
虽然这些优点使得本书比国内一般畅销书高出不知多少,但它毕竟是小说,很多是为写作需要而设的,不能全信。而且有些知识其实我们看似生疏,在国外文化背景的情况下其实也属于人文常识范畴,比如提到的瑞士银行经理喜欢勃拉姆斯,又提到莫扎特瓦格纳是共济会成员等,我记得法国小说家萨冈有篇作品《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在西方影响颇大。如果我们熟悉诸如雨果、托尔斯泰、狄更斯那些巨著,那么见到这些丰富的知识其实也就不会大惊小怪了。说到文字游戏、隐喻等,也都不可与《尤利西斯》相提并论。我想许多人的诧异、推崇和津津乐道,大概是因为本国对人文教育的极端忽视,导致阅读面普遍的狭窄吧?
比如,把罗曼罗兰的《约翰克丽斯多夫》其中的音乐、社会、历史知识拿出来,也是可以吓死人的,但罗曼罗兰并非这些知识当作与读者交换的筹码,而《达芬奇密码》只是构架好一个很普通的故事,用些新奇的知识来作为血肉填充罢了。而且小说的很多叙述其实都有经典文学家的丰富遗产作基础了,阅读广泛的读者应当不难看出来。
所以不必把这本畅销书拔得太高。毕竟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说,其“话说两头”的手法过于单一贫乏,几乎完全只是靠情节取胜,而这情节则是完全建立在读者对“导师”和圣杯真相的好奇心上,这一点其实要稍逊于大仲马的。不过在推理悬疑小说中可算中上之作,其结构上的缺憾是后半部有些勉强,比如那个英国皇家历史学家雷就是导师,作者后来的详细交待无法抹去强烈的编造感,又比如结局的无力,使人觉得由索尼埃的密码引发的一连串故事其实真是很无谓,尽管作者很努力,终究也逃不出有虎头蛇尾的感觉,这也是好莱坞寻宝探险类电影的通病。从人物上来说,两个主人公是常见的才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佳人老少配好莱坞模式,尽管作者驾轻就熟,但终究类型化了点。其他人的塑造,除了前半部的雷-提彬和巴黎探长科莱之外,其余则基本牺牲在情节的安排中。
虽然有这些不完美之处,但我仍然觉得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通俗小说——因为作者本来就是畅销书作家,所以也不必苛求。小说本身没什么突破,读起来各种感觉就和从前看阿瑟-黑利的《航空港》、《大饭店》、《钱商》等畅销书差不多,但因为其夹杂了男女、宗教、大都市、历史传说、神秘主义、星象符号、警探、探宝历险等各种卖点,其中宗教信仰的颠覆或原始神秘主义、中世纪传说等”玄“的元素尤其符合当今的潮流——《指环王》、《哈利伯特》都是这股复古潮流的代表——故而也非常适合拍成好莱坞电影。我们能读到很多历史知识,也算是开卷有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