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以下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材料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当前,大部分地方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有了深刻认识和积极态度,但是,还是有少数地方存在“只用权、怕担责”、“走过场、搞样板”等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一、少数地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几种表现
大多数地方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上都较之以往有了很大改变,变虚为实,变栽花为找刺,有了敢于揽责的勇气,制定了落实的方法,理顺了体制机制。但是,还是有少数地方党委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有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些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淡化了责任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停留在过去“喊口号”、“走过场”上,认为地方党委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没有把反腐败工作归入工作“主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是自己的事、份内的事,是别人代替不了的事,没有把“以声作则”转变为“以身作则”,变“给我上”为“跟我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
(二)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份内之事,仅满足于“三个样板动作”,即每年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停在表面。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分解措施来,党委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所承担责任没有具体化,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没有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有的责任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没有客观反映廉政建设真实情况。
(三)有的只挂帅不出征,片面的理解发展是硬道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处理案件过程中怕得不到支持而不敢担当;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没有以实际行动带头正风肃纪,甚至在少数时候部分领域党风政纪为畸形的地方发展让路,认为只要没有大的原则性问题,一些纪律规定可以变通就变通,纪律执行在党委手里就走样变形。
(四)有的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带坏了风气,带坏了队伍。会上说一套,会后做一套。党委领导干部个人在执行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工作上就没有以身作则,没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实行“一案双查”,没有做到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往往追究了当事人责任,找了“替罪羊”就一办了之,在社会上带了坏头,形成了负面影响。
(五)有的还简单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主体责任。少数党委主要负责人认识不够,认为查办案件只要不影响大局和单位领导就行,导致一些地方没有形成强大的责任追究压力,没有形成责任追究的氛围。
二、充分落实地方党委主体责任要做到七个到位
当前深入落实地方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要做到七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起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重点任务的工作制度,推动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落实、一同推进。
三是日常教育要到位。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坚持把案件警示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引导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全面推行拟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和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制度。
四是监督制约要到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扎紧制度笼子,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一把手”勤政廉政承诺等工作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惩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纪国法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和永远都不能逾越的红线,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
五是有案必查要到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面前没有“特区”和“禁区”的法治思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什么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突出责任追究,对“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六是理顺体制要到位。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决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七是支持保障要到位。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确保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积极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尽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