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发言材料(计生委)
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发言材料(计生委)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为目标,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一、建立三个规范,全面推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只有给他们方便、让他们知情、为他们服务,才能真正体现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才能真正走上自主、自愿、自觉的轨道。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文秘部落我们本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对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让群众知情。区、镇两级计生部门把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收费和免费标准及依据,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和项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生育证的发放以及违法生育的处理处罚等情况等,全部予以公开,并通过发放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使群众明白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二是规范公开载体,注重公开效果。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区、镇两级计生部门统一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悬挂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板),设置意见簿、投诉箱。区计生委在服务大厅安装了触摸式电脑,并在全区开通了9部咨询电话,公开法律法规、相关科普知识和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方便育龄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查询。在村级,全处一次性投入28万元,为166个行政村(居)统一制作了铝合金政务公开栏,设立群众监督岗和投诉电话,并累计投资52万余元在全处各村(居)建成了图文并茂的婚育文化一条街,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增强了计生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规范公开时间,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我们确定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四种公开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人口出生情况、生育证件的审批程序、发放和办理结果、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情况等定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二、深化“三个公开”,拓展公开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多年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必须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部门职能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让群众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工作质量评判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三个公开”:
一是“三点公开”,即难点、热点、焦点公开。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多是聚焦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生育计划的审批、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违法生育的处理处罚等方面。为此,我们始终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中之重,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实行全过程公开,做到经常性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特别是在生育指标的审批与办理上,我们严把“四关”,即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对象,先由村级计生人员和群众公开评议,严把上报关;镇计生办对申报对象的生育史等情况进行公开核查,严把审查关;区计生委对上报材料审查后,以镇为单位对发证对象进行张榜公布,严把审批关;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严把复查关。自1995年以来,全区生育指标的审批准确率都达到100%。在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同时,我们着眼于服务群众、维护群众的利益,实施送证件到户制度,为育龄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镇对往年向育龄群众收取的180万元计划生育保证金、押金,连本带息全部退还给了群众,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交口赞扬。
二是“三费公开”,即财务经费、行政收费、奖励救助费的公开。为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委机关及镇计生办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招待费、车辆维修费、差旅费等开支情况,广泛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约束。在全区取消了包括宣传材料费、健康查体费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等计划生育行政收费项目,每年减轻农民负担60余万元。为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我们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优惠、救助政策,及时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搞好督查落实。全区每年217万元的农村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