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低保经验交流第2页
力度,夯实基础,为全面做好城镇低保提供有力保障(一)加大低保组织网络的健全力度,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低保工作队伍。随着低保业务量的剧增,区民政局专门成立了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录的5名低保工作人员在今年2月份全部上岗;15个乡镇街场均成立了低保评审委员会,成员大多数是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事务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并以社会事务办为依托成立低保办公室;全区46个社区成立了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社区内正直、威望高的居民代表组成,每个社区明确了一名低保专干,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针对低保政策较为复杂,全区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大多数为新上岗和兼职人员的现象,我们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对区低保中心新招录的5名低保专干进行为期15天政策、业务的强化训练,并选择了纸坊新北路作为规范化试点,让他们理论与实践能够进行有机结合;第二、在3月31日,召开了全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动员大会,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区社会事务办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低保专干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业务培训,由局领导、区低保中心主任现场解答他们在实际工作存在的业务问题。第三、区低保中心选派了两名低保骨干参加省低保中心组织的低保规范化管理培训班,进行政策的培训。目前,全区已经形成了区、乡镇街、社区三级低保工作网络,拥有一支稳定、专业的低保工作队伍,做到低保工作层层有机构管理,层层有人具体抓落实的局面。
(二)加大对已保对象的入户清查力度,解决已保对象准确度不高的问题。我区1998年12月启动城镇低保,至20xx年先后经历了二次低保扩面、四次低保提标,一方面确实存在少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混入低保之列,致使社区对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不甚了解,特别是企业转交给社区管理的低保户,有的连低保户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另一方面由历次提标和按照不同计算家庭收入的方法,造成低保对象出现保障金额高低不平衡的问题。从20xx年4月1日起,我们在全区掀起了一次对已保对象进行入户清查的高潮,全区15个乡镇街场共成立了46个核查专班,参与核查的乡镇街干部、部门干部、社区干部达到246人,他们历时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6800户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入户核查。经过核查,共有580户1464人取消了低保,350户1421人因家庭收入的变化而调整低保保障标准。
(三)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创造一个依法施保的社会环境。为了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在全区各级低保办公室内,悬挂低保政策标牌,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布于众;二是印制《低保对象须知》1.5万份,通过社区和银行两个渠道发放给每个低保户,宁多不漏,确保一户一份,使低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低保机关的管理;三是我局翻印《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300本,发给区四大家相关领导,各乡镇街社会事务办主任,各社区低保专干,做到人手一册;四是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向领导汇报低保工作,倾听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在对普通居民群众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区领导、区直部门领导,让依法施保的观念深植领导的脑中,在依法施保方面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正因为如此,我区在取消麻木进低保、征地带劳进低保,没有退休费的老职工进低保等问题的处理上取得圆满成功,这些对象能否纳入低保,必须将“符合低保政策才能纳入”作为前提条件,这一点已得到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多数领导的认可和理解。
(四)加大低保工作督办和检查力度,建立一套有效的低保考评机制。在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我局十分注重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先后三次由局领导带队,抽调区低保中心业务骨干,分组对全区15个乡镇街场,46个社区低保工作进行巡回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纠正和督办,保证了全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同时结合江夏区实际,出台了乡镇街和社区两个低保规范化考核细则,实施百分制考核,并且将考核分数与年终下拨给乡镇街和社区的低保工作经费直接挂钩(区财政每年下拨每个社区4000元低保工作经费)。
三、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农村低保文秘114版权所有
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区于10月份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低保。在工作中我们重点把好“四关”:一是申请关,把确定农村低保对象作为关键一环,局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街调查摸底,确保救助对象不错不漏;二是初审关,了解申请对象家庭情况,重点了解生产经营收入、外出务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三是审核关,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杜绝优亲厚友现象发生;四是审批关,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审批、张榜公布。全区已形成了村委会核实、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三级审定和三榜公示的审批机制。
为了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民政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财政、监察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筹措低保资金,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区的农村低保金全部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并按照市区财政4:6比例负担。在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同时,我们还争取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支持,在子女就学、治病医疗、务工经商等方面给予低保对象相关的优惠减免政策。
我区的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举措,为构建江夏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