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第2页
(乡镇)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三审”程序,杜绝“人情、关系救助”;其次公示制度化。对“三审”结果和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救助;再次监督多元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群众民主等多管齐下,确保资金安全。4、健全机构,成立社会救助专门办公室。社会救助制度执行的好坏,关键有两个因素“钱”和“人”。真正把钱用到实处,做到“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最关键的还是我们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坏。笔者认为:社会救助属最低层的救助,直接关系到低层老百姓的生存,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应该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专门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救助对象调查摸底、救助标准和救助金额的审核等等,真正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社会救助办公室直接隶属于县(市)政府,对政府负责,受人民监督,办公室经费直接由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确保机构高效运行,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
5、将群众和社会监督结果纳入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将群众和社会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监督情况作为目标考核内容之一,更有利于保证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阳光操作,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