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经验交流材料第2页
上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及时稳定情绪,避免产生重复访和纠缠访。(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机制”,解决效率不高问题。要巩固深化领导大接访活动,在创新内容、完善程序、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一是狠抓领导带头。继续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带头、领导干部参与、乡镇部门联动接访工作机制,细化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关键环节,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狠抓事项解决。对能够现场答复的问题,现场予以答复;对一些不能及时办理的案件,可由县联办实行统一登记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乡镇和部门,抓好处理落实;对一些疑难案件,召开有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案情分析会,逐一研究,及早解决。三是狠抓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领导首接负责制,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导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信访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班子一切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民调机制”,解决诉求不畅问题。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协调、依托司法信访、部门配套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织密“调解互联网”。在县一级,成立区调解工作联席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在乡镇一级,普遍设立群众诉求中心,依托基层站所,具体搞好矛盾调处;在村(居)一级,设立党员谈心室、法律咨询室等。二是织密“信息情报网”。依托大社区网格化管理,在每个社区网格建立信息情报员队伍,对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够调处的随时进行调处,不能立即调处的及时向网格信息员汇报,由乡镇群众诉求中心帮助协调解决。三是织密“调解联动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行政调解,改进司法调解,在县调解委员会统筹协调下,整合各级诉求中心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民政、法律援助机构等力量,建立起交流联动机制,形成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合力。
(五)建立健全村(居)班子“转化机制”,解决能力不强问题。
实践证明,信访量大、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往往是村级班子建设薄弱的地方。要大力加强以村(居)党总支为核心的基层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一是选准配强村(居)党总支书记。建立健全村(居)工作规范,对党总支、村委会的职责权限作出规定,明确党总支的核心地位。理顺村级关系,杜绝“两张皮”现象。坚持抓好后进村班子整顿。要将后进班子治理整顿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对梳理排查出的后进班子,集中力量重点整治,确保收到“转化一个村,影响一大片”的效果。对个别邪恶势力猖獗、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应逐一分析情况,落实治理措施,靠过硬的手段开辟工作新局面。三是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完善农村党员管理办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党员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强化村级信访工作力量。严把基层党员入口关,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六)建立健全弱势群体“帮扶机制”,解决用情不真的问题。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五用”目标要求,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密切干群关系,融通干群感情。一是实打实地替群众着想。在制定政策时,应做到“四个不出台”:凡是不能使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出台;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强制性措施不出台;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事端的政策不出台;保护部门利益和少数人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二是实打实地为群众解难。要想方设法挖掘安置潜力,推广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和“零失业”社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生活确有困难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程序落实低保待遇,做到应保尽保。对因病、因灾、因学等原因致贫的,及时落实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措施,帮其渡过难关。三是实打实地向群众倾斜。根据财力增长状况,逐年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尽快形成与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在资金投入上,注意向偏远地区倾斜,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涉及困难群众的事业倾斜。要完善统筹城乡的公平教育、社会保障、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和科技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