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的有效制度安排,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农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初步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升了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挖掘了农业增收潜力,增强了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一、省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自11月开始,省在全国率先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注册登记,从而使其确立了市场主体地位。起,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各市县也都安排了相应的配套资金加入其中,包括在信贷、税收、工商登记等方面予以扶持,有效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1301个乡镇全部建立起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达4790个,占到全国总数的18%,位居全国第一。入社社员19.6万人,社员出资总额达14.56亿元;合作社带动农户90万户,占到全省总农户数的17%。就其涉及领域来看,种植业占38%,养殖业占43%,农产品加工占3%,农资购销、技术支持、仓储运输等服务类占12%,其他如沼气合作社、旅游合作社占4%。
据统计,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达4387元,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665.7元多721.3元,高出20%。其中有140个合作社取得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150个合作社进行了商标注册,农民合作社的市场经营主体作用日益凸显。
二、省农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1.合作层次不断提升。组织起来,走向合作,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是当今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从起步时规模比较小、单纯在生产领域合作逐步向生产、流通、加工等领域合作转变,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市场营销,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格局。省农民正是通过合作社实现了联合,提高了自身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促进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经营范围开始从原先的生产销售逐步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使农民有机会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促进了当地主导产业的发展。如,偏关县峪佳马铃薯合作社有社员76人,种植马铃薯1520亩,每户种植面积达20亩,由于合作社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产量达380万斤,仅此一项平均每户纯收入11375元,而且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影响、带动了全乡马铃薯产业的延伸和发展,全乡43700亩耕地,种植马铃薯面积就达到了11700亩,占到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
3.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农产品的竞争不再是单纯的价格竞争,而是品牌、科技、质量和服务等的综合竞争。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不是简单的生产合作,而是产加销一体化的合作,不但能把农产品卖出去,而且还能卖出个好价钱,同时,还可以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优势,较好地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破解国外“绿色壁垒”,打开国际市场。据了解,省沁源县林峰小杂粮合作社利用莜麦、荞麦、豆类、黄花菜等土特产品获得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品牌效应,生产销售10余种小杂粮,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吨,产值达5000万元。
4.促进了农户的专业化分工,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兴起,吸引了一批各行业经济能人、致富能手的加入,发挥其了解市场、开拓市场的优势,组织会员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有效地避免了会员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了农户的专业化分工分业,较好地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顺利对接。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地降低生产交易成本、保证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农资、种苗,统一销售农产品,并向社员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避免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降低了农产品生产交易成本。大部分合作社在市场价格收购农产品的基础上,实行“二次返利”——即年终可分配盈余的60%按交易额返还给社员,使社员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合作社通过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实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战略,集中开发市场,按订单组织生产,统一收购销售社员产品,降低了农产品生产风险和销售风险。在合作社的带动下,社员增收明显。
三、省农业合作社面临的问题
1.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省农业合作社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有少数合作社成功地建立了自身的产业链,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但是整个省农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绝大部分合作社结构松散,以解决初级农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