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工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介绍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居于民生之首;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粮食企业承担着维护国家和地方粮食安全的重任,具有与一般企业不同的特点,其改革稳定和发展不仅影响企业和职工自身,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粮食企业中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以来,市粮食局工会在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在粮食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始终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工会工作的重心和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和省、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各项要求,结合粮食系统的实际,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企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全市粮食系统建立了“以人为本、利益兼顾、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有效地激发了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了团结和谐、共谋发展、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了粮食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所管理的9个企业有1个获省级、6个获市级和谐企业称号,局工会先后荣获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突出贡献奖、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并于被授予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为构建和谐企业奠定法律保障
1、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在规范企业用工、维护职工权益以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劳动合同法》公布之初,我们就组织基层工会和劳工干部参加了国家劳动保障部在举办的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高层论坛,培训骨干,在此基础上,邀请市劳动稽查大队负责人为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进行宣讲。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企业经营者守法和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凝聚了企业和职工共谋发展的合力,增强相互依存的共识。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者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才能长期发展,职工才能得实惠。
2、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工会首先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各基层工会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组织职工学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内容,使职工明确在签订的合同中自己的责任、权益和义务。其次,是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这是维护职工权益,协调良好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由于措施得力,粮食系统各单位都能够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依法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对延长工作时间的,能依法支付超时的工资报酬;并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建立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我们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局被评为市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各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就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安全卫生保障和职工带薪休假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具体、明确、规范、可操作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还指导企业把获得的荣誉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赞同和拥护,更加激发了干群的积极性、创造性和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些做法有效地引导企业和职工,发挥团队精神,为企业创造一个和谐融洽、诚信友爱、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搭建好民主管理的平台,为构建和谐企业夯实群众基础
1、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主要切入点。以人为本,依靠职工办企业,是企业成功的根本经验。企业要生存、发展,实现最佳效益,就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我们积极推行和建立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首先认真贯彻落实《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局工会逐个企业宣讲《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职代会的重视程度;其次是坚持企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的程序,并积极推行“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制、民主评议职工代表制、职工代表信息反馈制、职代会预告预审制、职代会票决制、职代会质量评估制”等六项制度建设,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特别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敏感的事项在全市率先实行了无记名票决制,确保反映职工的真实意愿,广大职工非常满意。三是加强源头参与,通过企业职代会会前申报和会后报告制度,严格把关。坚持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而未经职工代表讨论的方案,不得提交职代会表决;未经职代会讨论表决通过的方案不得实施,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开展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目前所属的9个单位中有省级优秀星单位2个、市级先进星单位5个。通过职代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使职工与企业共谋企业健康发展。
2、完善厂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