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材料
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方法是多方面的,基本做法可概括为“五抓一落实”。
(一)抓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暂行办法》。
在总结“五五”普法以往考核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暂行办法》。《评估考核暂行办法》采用百分制的考核标准,对普法工作评估考核的内容、方法、考核结果的运用都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评估考核的内容涵盖四大部分,(1)保障机制包括组织领导、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设施建设,共计6项,分值占20分;(2)工作措施,包括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备、普法对象、宣传形式宣传载体和工作创新,共计12项,分值占30分;(3)任务完成,包括普法对象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共计19项,分值占40分;(4)社会评价,包括群众评价、领导评价、基层单位干部职工评价,共计3项,分值占10分。考核评估的工作方法,明确规定实行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估采取听、查、看、问、评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看有关资料和制度建设,查阅干部职工的学法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开展问卷调查、综合评估等办法进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69分)和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同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评估办法贯彻落实。一是坚持定期研究。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听取两次以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年度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一年至少督促检查两次,随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三是严格奖惩兑现。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普法工作台帐制度,每次考核结果均进入优秀等次的列入普法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有一次不合格的即取消评优选先的资格。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
(二)抓学法制度落实,保证普法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季度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制度,机关干部每月4小时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每人每年不少于2万字的学法笔记制度。二是坚持法制讲座制度。我们每年坚持举办1-2次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至目前市上共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次,分别邀请省委党校、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主讲了《实施十一五规划与法制保障》、《五五普法与构建和谐社会》、《《西部大开发与法制环境》专题法制讲座,还邀请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范鹏做了十七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参加学习1102人次,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政策法律水平。三是落实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市县两级都能按照“集中考试、独立答卷”的原则,坚持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集中考试,市上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和其他部门的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38人还参加了省上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均达到了优秀等次。四是建立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至目前,中心小学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共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1168名,指导学校师生积极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专题班队会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的小摊点、经营性网吧等,有效地推动了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净化了学校周边教育环境,五是建立了市县普法讲师团(组)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上从公、检、法、司、工商、党校等部门推荐,成立了18名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较高法律理论水平的同志,成立了市普法讲师团,巡回各县区、市直单位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各县区也都成立了普法宣讲组。市政府还成立了法律顾问团,服务政府依法决策。
(三)抓“法律六进”活动,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活动。
在农村,认真实施“四进农家”工程和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广泛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并依托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普遍建立了法律辅导站和法律图书角。以来,市委每年都组织“送法下乡”活动,散发宣传资料3余份、接待咨询群众4500余人次,各县区免费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手册》,制作播放法制专题片,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我市还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
在机关,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普法学习制度,制定了普法学习规划,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月月有落实的普法学习工作制度。镇原县推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及四大班子会前十分钟学法制度。市纪委在向全社会公开招考选拔副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考试内容占到60%。在社区,积极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创办社区居民学法制度,设立社区法律宣传橱窗,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