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构建女检察官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经验材料第2页
志光荣地被区政法委610办公室评为“优秀培教干部”。回到工作岗位后,李瑛同志注重从业务素质上不断地提高自已,积极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全院第一的好成绩,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被院党组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她又通过竞争上岗,担任公诉科副科长,成为了一名中层领导干部。,李瑛同志被评为武汉市先进检察官。二是完善女检察官教育培养机制。为了引导女检察官自觉将工作与学习进行有机融合。近年来,我院注重加大对女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参加本院开设“专家论坛”和“检察官论坛”业务讲座;邀请优秀女青年干警在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畅谈工作体会,分享学习成果;定期召开“读一本好书”、“感悟一份心得”的交流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女干警工作能力水平的提高。同时,我院还积极支持年轻女检察官攻读硕士学位、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业务量大、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为报考司法考试的女检察官提供两个月时间复习,努力提高女检察官的检察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通过教育培训,女干警的能力得到了大幅度地提高。五年来,先后有3人入选了省、市院人才库,参与省级以上重点课题3个;有6人通过自学取得硕士学位;在参加司法考试的5名女检察官中,有3名顺利地通过司法考试。
三是完善女检察官选拔培养机制。院党组坚持以德量人、以能用人、以勤识人、以绩取人、以廉择人,大胆使用女检察官,为女检察官们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提高自身素质,搭起了一个广阔的舞台。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培养下,我院通过科学、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选拔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管理能力强的13名女检察官走上领导岗位,其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名,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1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7名,女检察官们在各自舞台上展示着她们独有的风采。如:公诉科科长李红艳同志,既有女性的细心,又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在工作中,勇立潮头,敢于创新,大胆试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建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多项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她的带动下,公诉科在办案人员减少了一半的情况下,年人均办案数位居全市第一,并确保了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公诉科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李红艳同志被评为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三八红旗手。今年3月又被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四是完善女检察官轮岗培养机制。让女检察官在多个岗位、多种工作中锻炼。在女干部选拔培养工作中,我院有意识地将一部分长期在综合部门工作的同志放到主要业务部门锻炼,将一部分长期在业务部门工作的同志抽调到综合部门工作,让她们挑大梁、负重担,不断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以及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不仅充分锻炼了女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也充分挖掘了女检察官的潜能。我院反贪局副局长、公诉科长、控申科长及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均是女检察官,在工作中,她们勇于创新、工作主动、大胆泼辣,在岗位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如:被干警誉为“办案让人放心的女检察官”反贪局副局长凃岚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的赢得了大家对她的这种评价。近年来,在党组的领导下,她和反贪局同志一道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0余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她先后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作风建设先进个人”、“武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武汉市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五是完善女检察官合理配备机制。工作中,我院注重以检察工作结构的合理搭配来优化盘活队伍,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发挥男女不同的性别优势,各尽所能,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能。如:根据女性心细如丝、洞察力敏锐、善于表达的天生优势,在公诉部门安排了4名女检察官,其中两名分别是科长、副科长;根据女性细腻、耐心、善良、亲和的天性,在侦监、公诉部门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去年以来,我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根据女性细腻、责任心强的特点,在主要业务部门如公诉、民行、办公室、控申等部门安排女检察官担任内勤,协助科长工作,促进科室工作有条不絮地进行。如:办公室科员、女干警张静同志,在办公室从事机要、保密、档案、统计等数项工作,面对工作压力,她无怨无悔,一干就是十年。在办公室档案管理创省特级工作中,她克服办公室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利用四个月的时间,加班约700余小时,将近五十年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使我院档案工作顺利通过了验收,成为武汉市检察系统、地区首家被省档案局授予“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单位。由于工作出色,张静同志连续三年被评为区“优秀公务员”。
三是外树形象,打造女检察官展示才华的平台
对女检察官的培养和关注,有力激发了女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中,她们勇于拼搏、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展现女检察官时代风采,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是自觉文明执法。工作中,我院女检察官文明办案,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切实保护当事人及案件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我院公诉、侦监、控申等办案部门,女检察官占了30%以上。工作中,她们认真、细致、勤奋,肯钻研、善思考,在办案中重视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更能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她们在办案一线真正起到了“半边天”和主力军的作用。如:我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在女科长刘园园同志的带领下,成立了“吴天祥小组”,推出“四个一”、“五个制”的接待制度,热心接待上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千余份,促进了社会和谐,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关系。,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又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二是主动服务社会。我院女干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积极为社区群众做好事、作表率,热心公益,展示风貌。如,女检察官积极参与法律工作进社区服务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抓好开展服务“平安社区”、“检企共建”、“武汉新区建设”等七件实事。建立了与人民群众联系、互相沟通交流的平台,此举受到了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女检察官们积极参加区妇联组织的“爱心妈妈”联盟活动,全院20名女检察官全部参加了对辖区四所学校中10名学生的爱心资助。连续两年,我院女干警们自发地为孩子们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具和慰问金,献出爱心捐款约5000余元。今年,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我院20名女检察官们来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专程看望这里的智残儿童,将《儿童故事》等书籍和学习用品及水果、点心等食品送到孩子们手中,传递着爱和希望。
三是勇于争先创优。在良好的氛围中,女检察官的团队意识、超越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创优意识明显增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呈现和谐奋进的新局面,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文艺演出中,我院参赛女干警发扬顽强拼搏、敢于争先、勇创一流的精神,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喜获组织奖、最佳编排奖、一等奖、三等奖等四个奖项,展示了检察官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全市组工干部演讲比赛中,我院女干警代表区委组织部参加比赛喜获一等奖;在全市首届计算机操作竞赛中,由我院女检察官参加的代表队,获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