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经研交流材料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营造公平、公正经济发展环境的根本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廉政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优化运行流程、完善监控手段、强化效绩评估、建立行政审批新机制,大力倡导简约之风、效率之风、上项目之风和落实之风,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权力制约,严厉查处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去年年底以来,我市新上和签约500万元以上项目105个,总投资265亿元,经济社会发展正步入快车道。一、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基础,建设阳光责任政务
抓好反腐倡廉必须保持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
(一)公示责任,透明行政。我们制定了政府工作权力运行流程图,集印成册,统一印发,从市长、副市长到部门领导,从科、室、站、所负责人到具体工作人员,对所承担的行政职权逐一梳理,并进行公示,让群众、让社会监督政府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公示“责任清单”,有效避免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二)畅通渠道,强化监督。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人、财、事、物等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财政支出的重要事项、工程建设的重点项目,都自觉向市委、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注重发挥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强化外部预警,及时防控。及时预警是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依据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河北省《实施办法》和石家庄市《廉政风险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市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通过“自查、划级、预警”三位一体防控方法,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自查”,即通过岗位自查、科室互查、部门联查、领导评议,对照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可能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查找出各自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划级”,即各单位岗位依据存在问题风险大小和影响程度,将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划分为“红、黄、蓝”三个级别。“预警”,即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防控。这项全新的工作措施得到了中央、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中纪委领导两次到我市视察指导,中央电视台也对我市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进行了专访。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行政行为
廉政建设只靠外部监管不行,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一)用制度管权。在财政管理上,我们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立了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出台了《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将各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中心,实行一本帐管理,一个口对外集中采购,每年节省资金上千万元;在建筑领域,全面推行了招投标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县级规划委员会和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建设工程一律由委员会进行审查把关,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方予以审批,对重大工程,实行市长挂牌督导,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杜绝暗箱操作。
(二)按制度办事。制定出台了《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城市拆迁、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等重要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并由法制办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方面的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进行法律分析和科学论证;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水价、热价调整,均召开不同层次的听证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形成了民主集中、分权限权、规则合理、监督到位的管理机制。
(三)靠制度用人。制定了《市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以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直接运用到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完善干部竞争择优机制,把干部工作的重点由直接识人用人为主,转向以政策、条件、程序选人、用人为主,确定了干部使用的基本条件、优先条件、破格条件和否决条件,使每一个条件都成为干部使用的一个导向。
三、以强化社会治理为手段,提升行政效能
加强专项治理,是保证廉政制度执行的有效手段。我们始终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推进阳光政务为切入点,坚持“查纠并举、疏堵结合、突出效能”,着力建设上下层级监督和左右横向监督相互协调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查重点。认真开展了医药纠风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收受“红包”等各类违规违纪问题30余件次,批评教育10余人次;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对全市60所重点热点学校的行风情况实行单评单列;全面取消了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5件次,查处5件次,批评教育8人次,诫免谈话2人。
(二)治“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