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公共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农村公共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所有的经济资源。涵盖公共山塘,河流、水面、房产、土地、山林、公共物资等,还包括公益事业工程建设,较大开支采购物资招标投标权利。过去在农村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政策、监管措施。很多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是由村委干部几个人,甚至是支书、主任说了算,存在着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交易行为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很难让群众信服,群众意见很大,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很差,容易发生腐败现象,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
今年2月,由县纪委、监察、财政、农经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针对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存在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可行的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形成共识,把加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要求县纪委、监察,财政、农经等部门列入日常具体工作,并列入对上述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月中旬,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示点工作的通知》(郴办发〔20xx〕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临办发〔20xx〕20号)制订了《**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方案》,《**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细则》等文件,在交易程序上,实体交易上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6月2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各乡镇长、财政所长、经管员、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同志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加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县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把这项涉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会后,县纪委汇同经管局组织5人工作小组在**两镇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查提问题,为全面推广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作好准备。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不走样
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是直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交易行为,也是最具体细致的工作、涉及面广,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在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过程中,既要考虑村委会、村民小组集体利益最大化、又还要考虑本村村民的相关利益,还要保障交易成功方的合法权益,以实现集体满意、村民满意、交易成功方满意的目标。我县的具体做法有几点:
第一,在符合政策的同等条件下,坚持四个优先。即:同样的价格上,群众优先干部,本村人优先外地人,信誉好的人优先信誉差的人,贫困户优先富裕户。比如说:竟拍一块住宅地基,同样的价格,先群众后干部,先本村人后外地人,先信誉好的后信誉差的,先住房困难的,后住房宽裕的。农村共益事业建设工程也是一样,本村有资质信誉好的工程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外地工程队。这四个优先就确立了村民在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优先权得到真正落实,保障了村民在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权利和选择。
第二,坚持“归口”交易原则。要求所有农村公共资产资源的交易都须进场交易。即: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处置(包括农村集体土地、荒山、山林、水面等自然资源出让及集体所有的各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全权性投资项目处置);农村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重要设备和大宗办公用品采购等活动一律进入乡镇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第三,执行规范交易流程。试点乡镇制定了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流程物资采购运行程序图、建设工作交易运行程序图,明确了从申请交易到交易进行以及交易后的资料存档等各环节,各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通过交易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来确保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
第四,强化监督,做到“阳光交易”。各乡镇成立了农村集体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有专门班子,专门办公地点,搞好交易中心牌子。由纪检委员、基层站所负责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成立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工程预算人员组成评标人才库,并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农村公共资源中标交易成功后,收取的资金缴入县财政农村集体公共资产资源“资产处置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村、组集体需要提出的申请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由财政部门按照合理需求审核后拨付。
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实现了对村级事权、财权和工程发包权的统管,避免了干部乱拍板现象,堵住了干部违法乱纪的源头,给村民交出了一本“明白帐”,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9月,武水镇李家村打算修建村巷道,村委会将项目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