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警务改革经验交流
市公安局自20xx年推行警务改革以来,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整体执法质量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被誉为全国公安系统“五大亮点”之一。**同志20xx年到**视察时指出:“**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警务改革,创造了一套扁平式的管理新经验、新方式,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水平,加强了社会面的控制,预防了很多可能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解除了很多民事方面的纠纷,为实现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公安部、省委、市委领导也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市公安警务改革经验。20xx年,市公安局荣获全市“改革创新奖”和“最佳成效奖”。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我们深入全市公安系统各个层面认真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探寻改革足迹,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深入解读我市公安警务改革。
一、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基本模式
20xx年1月,市公安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大庆实际,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率先在全国地市公安系统中开展以“扁平化”管理为主要模式,全口径、全覆盖、城乡齐动的公安警务改革,在建立现代公安警务机制的道路上迈出了重大步伐。
一是垂直管理,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改革前,各区公安分局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区管理,市公安局只对干部任用行使有限的协管权;改革后,市公安局对各公安分局实行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的直接管理,各区对本地分局的业务工作具有协调、指导权,对干部管理具有监督、建议权;分局的经费统一由市财政保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设置账户,直接对口市财政,自主管理财务,市局对分局财务管理行使监督权。
二是减少层次,变市局、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为市局、分局两层管理。根据警务实际,综合考虑出警半径、治安状况等多种因素,按照辖区实有人口10万人左右、配置警力100-150名标准,撤销派出所管理层级,把市区10个公安分局和70个派出所合并,重新设置为20个公安分局,作为综合性独立作战实体,行使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职权,实现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
三是整合机构,变“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设置为“三警种、一部门”。在市区分局,内设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和法制综合三个警种一个部门,内设机构由平均20个左右统一合并为4个;将反恐处与情报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将社区、经保工作由市局治安支队转为国保支队管理,构建“大情报”、“大国保”工作体系。在县局,工作职能由指导转为实战,内设机构由原来平均30个左右整合为8个,撤销县城内的全部派出所。在农村,将全市61个农村派出所合并为31个中心派出所。
四是优化组合,在社区、治安、刑侦“三警种”实行“二人一组、三组一队”建制。“二人一组”即搭档制,实现强弱搭配、互相学习、彼此监督、保障安全目的,构成最基本的战斗单元。“三组一队”即6人队,是最小的作战实体。“两人一组、三组一队”,是大庆公安警务改革的首创模式。
五是全警下沉,深化公安交管、消防体制改革,形成全警管交通、全警管消防新格局。按照“扁平化”模式进行机构调整,市局将交警支队的9个勤务大队、公安消防支队的6个消防科人员全部下沉分局,与分局社区、治安共同负责交通、消防工作。城市分局对辖区的交通安全、消防管理负有全责。交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对分局交管、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主要成效
新体制催生新机制,新机制彰显新成效。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警务新机制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改善环境、方便群众等方面作用,圆满完成奥运会火炬传递、油田开发建设50周年、大庆建市30周年以及接待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等10多项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一是创新勤务模式,警务效能显著提升。市公安局遵循“快出、细查、慎调、公处”的管理原则,实行了“三警捆绑、责任共担”等勤务方式,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显著提高出警效率和应急能力。指挥链条更短。通过实施“垂直管理、减少层次”,使指挥更便捷、处置更高效。改革前,分局的警务指挥警令传递从分局局长到民警大体要经过局长、副局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警长、民警7个层次,改革后,只需要经过局长、副局长、队长即决策、组织和执行3个层次,大大提高警令传递速度。出警反应更快。实施“动态式勤务”新机制,按照城区百名民警4台警车巡逻标准,全天候开展辖区巡逻,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在案件高发时段、地段,民警在运动中接受指令,做到每一部行驶在街上的警车,不分警种、不分辖区,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