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资金筹措管理经验交流第2页
拓展渠道,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在城镇化建设中,我们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搞好规划和管理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支撑、突出特色”的方针,拿出一个比较具体的、可行的带有战略性规划蓝图,许多事交给民间去办,把民间的财力吸引过来,让他们投入到各项建设。具体地说,就是把我们的资源配置权、管理权变得可以经营,以商品方式转让给民间,可通过财政贴息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城镇基础设施,使民间成为小城镇建设、投资和消费的主体。同时,大力做好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力争招商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按企业化、市场化、民营化思路,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大力推行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专业招商等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运作的招商方式,广招四海客商。
吸引民间资本进行建设。必须消除城镇化建设体制上的障碍。财政、建设、公交、土地等职能部门建立有利于城镇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一是全面改革城镇户籍制度,降低农民进入城镇门槛。二是推进城镇用地改革。按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利于促进城镇化建设原则,妥善解决用地供需矛盾,同时进一步完善融资、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城镇吸引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需较大投入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基础建设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等特征,只有广开渠道,举全社会之力,小城镇建设资金才会有充足的保障。同时,城镇化建设融资问题不仅仅是财政问题,还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站在发展高度,打破行业、部门界限,统一协调,统一运作,建设资金筹措就有更多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