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工荒的形成原因与对策研究分析第2页
次,在减负的同时,中央还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实行了一系列农业补贴制度,包括对农民的种粮实行的直接补贴,对农民购买良种和大型农机具的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综合补贴,并且补贴的力度还在不断加强。这些都给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了直接的实惠。此外,中央还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投入,大大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条件。在外出务工的收入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大大降低的同时,务农的吸引力却在不断地增加。一些农民工通过利益比较,并考虑到家庭团聚、免于奔波等因素,得出了“进城打工不如回家种田”的结论。(四)农民工流动成本提高
根据城乡人口流动模型,农民工对收入、环境等因素进行理性分析,以决定是否进行城乡转移。浙江省内企业一般为外向出口型订单加工工厂,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不需要很高的技能,多年来一直是农民工打工的首选工厂。但是,随着西部经济的发展,农民工在离家近的二三线城市的小企业或者建筑工地上做杂工等,通常的收入状况为一个月1500元左右。而且这些农民工农闲时外出打工,农忙时在家收获庄稼,打工种地两不误。这就要求浙江的企业在招聘工人时,对于远在内地的农民工要开出更加优越的报酬。让农民工背井离乡远赴南方,必然要算进生活费、住宿费和车费等。而且对于农忙季节还不那么便利。这些因素都无疑拔高了招工企业开出的工资标准,加上生活费和住宿费等,至少要达到1800元以上才能让一个农民工勉强割舍目前1500元家乡附近的工作。然而对于企业来说,一旦企业的工资标准超过1200元每月时,面对自己3%-5%左右的净利润和恶劣的生存环境,一旦提高工资,就要陷入亏本的境地。双方达不成交易造成“民工荒”是必然。
(五)农民工社会权利保障的相对匮乏
我国劳动力流动性差、流动成本高是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其根源是我国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外出务工,不仅追求工资多少,还要考虑子女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权益问题。浙江省有万的流动人口,其中1800万是农民工,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城乡二元结构使其难以实现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和生活质量的梦想。国际上多数国家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迁移过程基本上是统一的,农村劳动力一旦流入城市,就自动成为城市居民。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迁移过程是不统一的,由于户籍制度,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时,无法享受与城市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很难在城市留下来。大部分农民工在春节等期间往往要返乡,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大部分农民工还会返乡定居。这种流动过程中的回流大大增加了农民工的打工成本。
(六)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导致流动就业成本过高
出现“民工荒”问题还与政府提供的农民工就业服务不足有关。由于城乡一体化就业登记制度、城乡就业考核制度、就业信息发布制度不尽完善,导致有关部门不能为企业和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公共服务。在实地调研农民工就业状况时,碰到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是,无论是哪一级政府,或是哪一个政府部门,谁都说不清本地究竟缺多少农民工,或有多少农民工已经就业,有多少农民工已经失业。出现“民工荒”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工就业至今未纳入政府管理体系,因而基层干部缺乏为农民工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意识。农民工在寻找求职信息时,普遍存在宁愿信老乡,也不愿到劳动力市场求职的情况。
四、解决“民工荒”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保障农民工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建立健康完善的劳动力市场
农民工权益的保护,首先离不开法制建设。许多法律、法规对改革开放以来新出现的农民工群体缺乏明显的保护条款,导致了农民工权益频频受到侵害。要运用法律手段直接干预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对企业为雇工参加医疗保险、伤残保险、养老保险等项保障措施给予制度性的规定。同时还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如建立企业公众信息定期调查披露制度,既增加企业的透明度,为劳动者选择就业单位提供参考,同时也为企业合理制定各项劳动标准提供依据。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
降低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非经济成本,就必须改革户籍制度,转变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规定,将以身份和出生地作为划分人口类型标准的传统户籍制度改变成以职业和居住地作为划分人口类型标准的新型户籍制度;逐渐淡化和消除城市户口背后所附着的利益,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制定统一的城乡就业准入和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消除农民工身份上的局限和歧视。然而改革户籍制度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转变城乡二元分割局面的手段。政府除了要在法律制度上给予农民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更重要的是消除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排斥和偏见,给他们营造和谐的城市生活氛围。
(三)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制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消除劳动力区域间流迁后顾之忧和保障其权利的基础。只有扫除农民工的流动障碍,建立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城乡统筹的社会福利体制,才能消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当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加快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逐步扩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二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为逐步同城市接轨创造条件;三是在工伤保险为所有农民工提供保障的基础上,发展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四是要建立对极度贫困的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
(四)建立农民工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城乡一体化就业登记制度是管理农民工就业的基础性制度,现行的就业登记制度是把农民工排斥在外的,管理部门登记的对象只是城里人。政府有关部门要应对‘民工荒’或‘失业潮’,一是摸清当地农民工就业总体状况,包括本地就业农民工数、本地农民工的失业数和企业提供的岗位数;二是依托互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在市场服务大厅、城市大屏幕、专门网址、大众媒体、农民工聚居地以及联网企业及时公布供求信息,信息公布要科学、易懂,要按地区、行业分类,岗位需求和薪酬水平均应公开,这将大大减少农民工无序流动,提升农民工求职效率和企业招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