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交流材料第2页
确规定了工作人员的审批责任、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投诉及违规审批、违纪审批、违法审批等过错行为的追究与处罚,从制度上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了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四、着力拓展监察方式。****市以实现审监分离,提升监督水平为出发点,着力构建行政服务电子监察、电子评价、电子建言互动三大体系,确保行政审批机关和职能部门在“审管分离”新体制下各司其职,服务、监督和审批“三权分离”。一是实行电子监察。将全市48个单位的26个服务类事项、281个审批类事项的办理过程分为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5个主要环节,将审批流程和工作时限固化在电脑程序中,对行政机关施政情况实施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监控。通过电子监察内网与外网的技术对接,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含示范文本)、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系统运行以来,对13个单位的超时审批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并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时限(含垂直部门)8743个工作日,压缩为6128个工作日,压缩办理时限2615个工作日,工作效率平均提高29.9%。二是实行电子评价。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安装电子评价器,由群众进行“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等级评价,评价结果自动传入考核管理平台,并按预设分值打分并计入月、季、年度考核。三是实行电子建言互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电子建言互动平台电脑,群众将意见和建议输入后,自动传入中心网站论坛,由行政服务中心定期对群众反映的问政事项、工作建议,通过公开回复、移效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良性互动,形成了行政审批实时监控、全程监管,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地市先进经验,进一步清理和调整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创新管理体制和审批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和全程代理,拓展电子监察新领域,创新行政审批监督模式,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