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违法建筑监管查处工作之我见第2页
为辅,宽严相济,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违法建设应当根据社会影响力的大小程度,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置。针对面积较小、社会影响力较小的违法建设以及正在实施的或者准备实施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上门劝说,以教育为主,用最小的行政成本、最和谐的方式处置,以免促使矛盾激化,而在教育过程中,以感化思想薄弱为切入点,获得最大程度的认同感,“边沿软化”法促进核心矛盾的缓解。第三步违法必究,强化法治严肃性,树典型立形象。违法建设的处置,最忌流于形式,限于表面,要加强对劝说后未拆除违建、征迁区域内和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的依法拆除,强化依法办案的必要性,查处过程中做到违法必纠,凡是辖区内不具备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施工许可证的,无论什么情况和背景,一律确定为调查对象。
第四步部门协作,强化工作意识,真正践行“四敢一不怕”精神。“三改一拆”并非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应当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强化信息互通平台,落实责任负责制,责任到人,完善问责纠正机制,强化作风建设。
第五步多种渠道 健全群众违法建筑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街道各部门的联动,对于违法建筑投诉举报交办单采取“接听、分派、快速出击、现场处理”的反应机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做到 “有报必接,有查必果”,同时发动群众监督,对举报违法建筑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切实提高城区违建查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