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做法经验交流
多策并举 加快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
近年来,**市坚持把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切实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强化协调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540家,其中今年新增160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7家,新乡市级示范合作社18家。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出台并全面落实税收、土地、生产资料、品牌认定、土地依法流转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办理注册登记上,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工商部门登记的,一律免费,手续完备的在三日内即可领到工商登记执照;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每年安排25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息开发、人员培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成立了农业发展基金,仅食用菌一项,就投资500万元,扶持100多座标准化大棚,帮助合作社引进国内最先进的灭菌系统。同时,积极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合作社建设,近年来共整合资金130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三是形成扶持合力。各有关部门在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如市供销社每年向合作社成员优惠供应化肥5万余吨、农药200吨,无偿提供手压喷雾器1100部。
二、强化服务,增强发展动力
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各项指导服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培训。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对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成员开展培训。市农业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依托“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项目,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2013年共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1400多人次。12月5日-9日,市委农办联合市劳动就业局对我市515家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开展了关于农民合作社发展形势与任务、自主创业指导、市场营销和市场经营管理的培训。二是开展了辉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和认定工作。为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市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辉县市对各乡镇推荐上报的50家农民合作社逐一进行了实地查看和有关审查,确定其中运行管理、财务管理较规范、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41家合作社为辉县市示范社。三是加强协调指导。对农民合作社实行了一社一策分类指导,对筹备阶段的合作社,积极指导其登记注册;对已成立的合作社,定期进行调研,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经营运作。对示范合作社,实行重点指导,提升档次水平。同时,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指导6个新乡市级示范社区注册成立合作社,为社区居民就业提供平台。四是积极培育品牌。积极鼓励、引导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和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打造名优品牌。目前,辉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商标22个。
三、积极创新,拓宽发展领域
按照新乡市有关精神,辉县市出台了《辉县市拓宽领域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积极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创新。一是组建了市首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辉县市四季农作物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四季农作物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我市润田农作物专业合作社、鑫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创办,主营农作物种植、养殖、农机服务、农产品仓储加工及信息服务,现有农作物种植面积2.5万亩,水面养殖面积10亩,畜禽存栏4万头(只),大型农机具58台(套),农机年作业面积6万余亩,辐射带动周边乡镇2万余户农户。辉县市食用菌联合社正在积极组建。二是组建了新乡市涌鑫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乡市开心农场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合作社冠新乡市行政区划名称的突破;大北农、星源和银龙面粉正在积极组建冠省行政区划名称的合作社。三是组建了新乡市富德种植专业合作社辉县市南寨分社、裴村营分社、赵固分社和河南省银田农牧专业合作社辉县市沙窑分社,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业务范围的突破。组建旅游专业合作社、土地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各项创新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四、龙头带动,提升产业层次
辉县市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民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通过实施“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模式,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效益,提升产业层次,带动合作社成员增收致富。如大明饮品有限公司,积极与创新生态林果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通过对合作社山楂种植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帮助提高合作社产品质量,增加种植效益。合作社生产的山楂直接供应大明公司用作生产原料,解决了产品的销售问题。在大明公司的带动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