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柔性执法管理店外经营经验交流第2页
坚决不改型坚决不改的经营户是我们着力破解店外经营难题的重点和难点,一旦攻克,会有很多的观望者、跟风者随之自动将店外物品搬进。坚决不改型的店主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支持他的行为。
(1)、不管店大店小,店主都会称东西太多,店里放不进。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会站在店主的角度帮他们想办法。比如亭桥路上的几家电脑店。我们会帮店主看看,门口的打印机、电脑桌哪些是重复的,就建议在店里放一个样品,其他的放些仓库里。帮忙检查下店外经营的物品中哪些盒子是空的。店主分类后,一般会把不需要的空盒子作相应的处理。门口的电脑、音箱等如果店主不愿意搬进,我们也会帮他分析,随着气温的升高,强烈的光照会使店外的物品变旧,影响销售,建议尽快搬进为好。如果店内的东西实在多,我们会根据物品的多少,给经营户一段合适的搬运时间,告诉他稍后我们还会来查看,请他在规定时间段内搬好。
(2)、少数店主坚决不搬的理由还有,凭什么叫我们搬,其他店怎么不搬。对此,我们会耐心的告诉店主,我们非常理解他的想法,但是也希望他理解我们。我们人手有限,是逐户依次执法的。请他先配合我们的执法,更请他监督我们的执法。我们执法结束后,亭桥路如果还有经营户有店外经营的情况,请他记下我们的执法证号,拨打我们发放的服务联系卡上的监督电话,投诉我们的执法不力行为。女子中队在前期的管理过程中,用我们的辛勤的汗水,初步建立了我们这支队伍的公信力。再坚决的店主在听完我们的表态后,基本都能配合我们的工作。
(3)、个别店主宣称:店门外是我的地方,不管你说什么,我就是不搬。在我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亭桥路的个别店主还是会表态,坚决不搬。这时候,我们会向店主再次强调,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对违反该款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条例以门窗为界的规定,门外的商品确属店外经营。如果店主执意不配合我们的执法工作,根据条例,我们有权实施相应的处罚。同时,我们会用电话向中队领导汇报我们执法中遇到的困难,中队领导会及时协调附近中队的男队员赶来协助。当看到赶来的男队员,又听到确实要处罚的时候,执意不配合的店主也便配合了。重点的攻克,有助于起到示范作用。亭桥路的东侧相对难管,只要东侧的店外经营问题攻克了,西侧经营户的自然会配合,有些店主甚至主动搬进了店外商品。
在嘉善工作的时候,由于女子中队是一支新成立的队伍,每走一步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在破解店外经营等难题的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了女性执法的优势,柔性执法的魅力以及我们自身的很多不足之处。对于暂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我们不敢沾沾自喜,因为我们知道,店外经营还会反复,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坚持。我们在画的是一个圆,没有起点更没有终点。在破解店外经营难题工作中,我们一线队员要多念“勤字决”,要坚持加强巡查,与经营户加强沟通,与同事加强协作,多学习多总结多交流快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