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
省局扎实抓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化与创新。它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预防为目的,重在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框架体系。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结合岗位、工作,查找面临的现实廉政风险,提出对应措施,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具体化、扁平化、直观化,扭转许多人头脑中存在的“反腐倡廉这项工作是虚功”的观念,从这个效果和意义上来说,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无疑更接地气、更简捷有效。省局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大量的探索与实践,不断进行总结与完善,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截止2013年9月,全省系统各级各部门如期完成部署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任务,两个直属单位成为工作示范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查找出个人风险点1029个、防控措施994条,单位风险点131个、防控措施166条,编制职权目录和规范业务流程图56份,新建制度机制71个。在全系统总结推广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建设相结合、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廉情分析会议制度、风险点逐级把关审核备案制度、药品认证检查员“三不纪律”等做法经验。完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汇编》,对省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市局班子成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电子化管理。廉洁自律方面的投诉举报逐年减少,仅省局20xx年收到的投诉举报件数就比20xx年下降近40%。
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历经三个阶段
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至今,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不断成熟完善。
第一阶段:自主探索起步阶段。20xx年下半年,驻局纪检组结合系统20xx—20xx年惩防体系建设和新一轮机构改革实际,提出查找重点岗位存在的风险,强化对事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得到省局党组肯定采纳,并在20xx年2月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布置。之后,驻局纪检组历经半年多的充分调研论证,于当年10月正式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浙食药监党〔20xx〕33号)。以此为标志,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起步。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半年努力,基本完成风险点查找,提出初步防控措施,工作有了较好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召开全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电视电话后,省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结合已自行开展了半年的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并调整充实组织领导力量,制订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在20xx年底前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比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期限提前一年完成。由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得以更加全面、快速推进。截止20xx年年底,系统各级各部门均按期完成风险点排查等既定任务。
第三阶段:规范建设深化阶段。20xx年5月,省委惩防办主任会议提出建立工作示范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求,新一届省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6月初制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浙食药监党〔20xx〕25号),确定了两个工作示范点。驻局纪检组以两个示范点单位为基础,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并在全系统推广,示范引领作用较好发挥,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水平和实际效果有效提升。省局机关继续深入排查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制度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主要做法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风险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实践创新,需要以新的思维和方式落实。
(一)创新工作机制,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实行新模式工作机制,使“领导肩上有担子、各级都有责任区、事事都有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面分设五个工作小组,分管局领导任小组长,成员则由分管局领导各自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这就把“党组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要求,予以全面包含、充分反映。与之相配套,实施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每个工作小组的每项具体任务进展完成情况,适时予以公布并逐一进行点评。得益于这样的工作机制,局领导主动抓、靠前抓的意识明显增强,力度明显加大。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切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总结推广、沟通联络、信息宣传、数据上报等具体事务,纪检组监察室主要领导对风险点查找亲自审核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