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建设经验交流
“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创建活动经验做法
一、案例背景
截至##年1月,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员青年93726人,其中28-40岁青年45771人,占青年总数的48.84%。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团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针对青年在干部队伍中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业务骨干中年轻同志的数量越来越多的情况,区直机关按照自治区团委关于开展创建“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区直机关广泛开展了“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创建活动。创建个人年龄不超过45岁,集体中40岁以下青年需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40岁。创建对象年龄由35岁放宽至45岁,有效拓宽了创建主体,扩大了团青组织对青年的有效覆盖。目前,区直机关已评选表彰了7个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5个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位能手,其中2个集体获得自治区级“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称号。
二、主要做法
“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是在新疆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时代背景下,针对机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实际提出来的重要工作举措,是新疆青年时代精神在机关青年中的重要实现路径,是机关共青团工作在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着力点和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机会。通过三年的开展创建,已初步在区直机关形成规模,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分类引导,制定合理的创建标准。一是明确类型。我们把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分成了五种类型,对每一种类型都明确创建的重点,让大家创有目标、建有规范。学习型创建重点在于树立学习意识,营造学习氛围,开展学习活动,提升学习效果。服务型创建重点在于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满意度。效能型创建重点在于提升业务水平,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监督机制。文明型创建重点在于弘扬现代文化,倡树时代新风,践行职业道德,形成示范带动。和谐型创建重点在于维护民族团结,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关爱帮助,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建章立制。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创建和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等一整套的规章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三是拓宽覆盖。创建活动以来,区直机关共有271个创建集体、个人参与到活动中来,其中,学习型62家,服务型62家,效能型57家,文明型43家,和谐型45家,对区直机关青年进行了有效覆盖,且参与范围不断扩大,创建势头持续高涨。“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创建活动已在自治区范围内初步形成了规模优势,品牌创建活动正在持续深入推进。
2、全力推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一是接地气。“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初期,自治区团委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领导多次就如何在区直机关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进行了调研。20xx年7月,自治区团委各部门负责人和团工委委员组成六个调研组,到区直机关96个厅局就推动开展创建活动做了深入调研,有效推动了此项活动在区直机关落地开花。二是树形象。团工委要求各创建集体在醒目位置设置争创“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标识,公开创建工作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设置意见箱等,把群众的监督作为衡量作用发挥情况的一项标准,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社会公开率和创建透明度,使创建过程成为增强意识的有效途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广宣传。日常工作中,团工委充分利用网络、微博、QQ群、飞信等新兴媒体,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将各创建集体开展的读书交流、业务技术知识讲座、创建工作总结等各种丰富的学习内容上传创建工作QQ群共享,让所有创建单位横向学习借鉴,增强创建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增强创建集体、个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与活力,形成浓厚愉悦的创建氛围。四是受重视。团工委积极努力,把区直机关厅局单位是否开展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创建工作列入了对厅局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考核项目之一,有效调动了各单位和各级团青组织的积极性。目前,从区直机关整体创建情况来看,“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和成效,得到多位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视,在全区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创建单位来看,创建热情在高涨,创建工作水平在提升,服务意识在强化,观念作风在转变,作为更有效,已成为本单位的先进、示范和标杆。
3、规范管理,打造创建的优良品质。一是实行逐级申报。“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创建推行“四星级”管理模式,凡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向本单位团青组织提出创建申请,由厅局团青组织对创建主体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评,定期进行认定、表彰和管理。通过一年的创建周期达到厅局四星级的集体、个人,次年可申报区直机关级“新机关建设青年示范岗”。二是严格规范程序。年初,经各单位层层考核推荐、团工委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