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规范化管人管物管财管事经验交流
近年来,我镇党委注重在管人、管物、管财、管事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民主公开、积极有效的新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党委规范化建设。在管人方面,推行党委任免干部“票决制”和考核干部“测评制”。镇党委在用人问题上为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努力营造鼓励干事的用人环境,实行党委任免干部“票决制”,实行党委成员一人一票制,无记名投票,按大多数人意见任免干部。通过公开职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投票表决、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六个方面规范程序,任免党委属权管理的镇、村、校干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党委为全面考评每位干部,每年都要组织相关干部群众对镇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制”。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考评,对每个干部评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格次,并对不满意率达20%以上的村干,党委派考察组深入考察后,给予免职处理,遵循“能者上、庸者让、差者下”的原则。通过民主测评,增强了镇村干部危机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
在管物方面,推行公共工程和公共资产处置“招标制”。镇党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体制,规定凡镇级一万元以上、村级五千元以上的资产出售和公共工程招投标均应采取公开竞标的方法,不准一对一交易。通过实行“招标制”,不仅使公共资产实现了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而且还有效地预防了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使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为群众兴办了更多的水、电、路、校等公益事业。该镇朝阳村对原村址进行公开招标拍卖,使原先最低标价原底标价三万六千元拍卖到六万三千元,增值二万七千元。闲置的镇办太阳能厂国有土地,进行公开对外挂牌出让,通过公开竞标,使拍卖价由原先起始基价一千多万元增加到四千万元,实现大幅度增值。
在管财方面,推行镇村财务“零户统管制”。镇党委为使镇村财务得到有效管理,对镇村财务实行“零户统管”制度,认真落实“村有镇管”和“乡有县管”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在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制定了《村级“三资”代理管理制度》,完成了村级资金、资源、资产清理工作,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全面实施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加强了对村级财务和事务的公开监管;通过按时公开镇村财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使镇村债务都有了明显化解。
在管理党务方面,全面实行党务民主“公开制”。镇党委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行党务民主公开制度,凡党委的重大决策,均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出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干群公开,并做到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后广泛进行宣传,使之转变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此外,在党员发展和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党委也能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实际,实行发展新党员“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新党员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