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经验交流第2页
提前3至8天完成。四是勇于探索。对无定额标准、无法评审的非工程类项目,如县政务服务中心电梯采购,探索由业主单位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参与,对接3家以上厂商,采取询价、竞争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四、凝聚推进合力,职责履行更加配合密切。坚持上下协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解决过来项目管理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狠抓思想统一。“两个办法”出台后,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学习其重要意义、适用范围、程序要求和法律责任,并在县内媒体开设宣传专栏,推广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规范项目管理逐步实现了从不理解到认可、从抵触到配合、从不会操作到熟练掌握。二是坚持领导示范。县级领导带头执行“两个办法”,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项目,坚决不批准实施,特别注意做到拒绝说情,不给部门“打招呼”,有效避免了“人情项目”、“首长项目”。三是注重监督跟进。项目财政评审阶段,对纳入和未纳入财政评审的项目,分别由县审计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不低于20%的检查面进行抽审;招标阶段,根据项目金额,在国家级、省级、州级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级、州级媒体发布公告;开标阶段,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标,除行政监察人员参与外,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实施阶段,行政监督部门到现场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来,绝大部分项目按照“两个办法”规定实施,财政性投资行为明显规范。四是严格处罚警示。对项目建设单位无故拖延或拒报评审资料、招标方案未经核准擅自组织招投标等行为,采取责令整改、处以罚金、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罚等措施严格追究责任。去年来,共查处项目招投标违规案件6例,罚款20.73万元,通报批评单位2个,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2人,立案查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