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经验做法
县基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做法镇街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有着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尤其是镇街纪委对基层违纪案件的查处,能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开展。但是,镇街案件查办工作发展很不平衡,部分镇街连续几年零办案,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查处,影响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导致了近年来农村重复举报、越级信访、群体上访量不断上升,高陵县纪委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思想、制度、技能入手,大力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取得了显著地成效。
一是增强认识,落实思想。县纪委出台了《高陵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建立月统计、季通报的工作机制,并将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同时强化管理,出台了《高陵镇街(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织管理办法》、《高陵县镇街(管委会)纪检监察室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高陵县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各镇街对案件查办的工作力度。
二是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在全县10个镇街(管委会)均设立了纪检监察室,共有镇街纪检监察干部33名,其中纪委书记10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0名、纪检监察干部23名。在全县88个行政村均建立了纪检监察信息员,负责收集上报舆情信息。为镇街(管委会)落实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为镇街(管委会)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了办案津贴,配备电脑、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
三是加强纪检干部培训力度,提高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针对部分镇街纪检干部流动性大又对纪检工作定位不准、情况不明、业务不熟的特点,县纪委对各镇街(管委会)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以岗代训”制度。把全县10个镇街(管委会)33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干部定为培训对象,制定全年代训计划,每期抽调4-5名镇街(管委会)纪检监察干部到各室学习和实践两个月。同时组织全县纪检干部集中培训,邀请市纪委办案专家当面授课,以剖析案例的形式介绍办案经验,对照检查,认真整改。通过亲身实践学习和培训交流沟通,进一步加深纪检干部对党政纪条规、信访、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纠风等业务工作的流程、政策和纪检监察知识的理解,切实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办案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
四是加强案件指导和协审,理清思路,规范程序。县纪委案件室随时掌握基层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和案件监督,规范各办案单位的调查笔录,文书格式以及相关报告的起草,对案件的查办思路进行分析研讨。同时规定基层纪委所查办的违纪案件,必须上报县纪委审理室,由审理室对案件移交审理材料齐全性、文书格式的规范性进行鉴别,对违纪事实是否清楚,是否存在疑点,事实证据是否确凿,证据链是否完整严格把关。如果材料不全或证据不足,退回镇街补充调查,完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