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认真落实市级机关关工委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关工委、群团组织、专门机构的作用,坚持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多渠道、多路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市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出了贡献。
一、丰富活动载体,提高关爱工作的实际成效
一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核心价值观。在全院上下和家庭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和干警子女开展读书、亲子、家庭美德系列活动,先后6次组织青年干警和干警子女到通州忠孝园、革命烈士陵园,接受教育,邀请离退休老同志讲述战争年代亲身经历和思想道德观,增强他们爱国家爱人民的情感。
二是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普及法治知识。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制副校长,积极参加辖区学校的法制教育,院未检处与市教育局开展检校共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要求学校尽量不开除学籍,并由检察机关和学校共同进行帮教挽救工作,避免偶然失足的未成年人流向社会,混迹于不良人群从而走上不归路。推动学校建立新生入学法制教育第一课和成人礼机制,不定期以案例讲演、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校开展校园法制教育,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开展各类法制教育课186次,受教育学生达70847人。
三是开展各类争创活动,激发进取意识。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激发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开发区院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通州区院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市院控申处获得
“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未检处获得市“青少年维权岗”、公诉处先后获得市“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关爱工作专业化水平
全市二级院均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专司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捕诉监防矫”,2013年院未检处向市关工委报告了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并组织本院离退休关工组织成员担任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合适成年人开展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目前全市共有专门未成年人工作人员28人,全市所有的基层院均获得了省级以上青少年维权岗,其中如皋、通州、港闸、开发区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立足检察职能,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我们把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关爱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中,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严格适用逮捕措施,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每案都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帮教挽救工作机制,特殊制度百分百得到落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013年至今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均已得到回复并纠正。严格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每到重大节日,院领导都带队到各相关看守所,对未成年犯进行集中帮教和慰问,鼓励这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四、注重关爱帮扶,为贫困青少年献爱心送温暖
为贫困青少年捐资助学,是院关工委的传统。各支部都有结对帮扶帮教对象,老干部支部每年都募捐关工基金,坚持帮扶1名困难家庭学生;院妇委会多年如一日帮扶1名因母亲失踪父亲离世而陷入困境的如皋学生,目前该生已顺利就业。每年院妇委会都组织女同志到市社会福利院看望残疾儿童,为他们捐款捐物。院机关各支部每年都组织资助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让他们更多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
工作中,我们发现一部分涉嫌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因缺少家庭关爱或者没有工作、或者父母不尽监护义务,导致生活陷入极度困境,因此走上犯罪道路,为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真正享受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我们向市政府提出了将这部分纳入全市困境未成年人进行“生活救助、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保护、精神保护、医疗保护等六大保护”的意见,得到了采纳。今年初市政府制订下发了《关于推进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与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将困境未成年人工作“六大保护“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