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验交流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国家法律规范,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我国80%以上的法律是由行政机关直接贯彻执行的,行政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当前,从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情况看,全国各地不少行政机关执法不严,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性大;执法不公,选择性处罚,畸轻畸重;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随心所欲等等不规范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在有的地方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因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仅是法律实施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法治政府,实现政府依法高效管理的必然选择。
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本人认为:
一、 制度是基础,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度是基础,要加强行政执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增强规章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前需完善三类制度,一是行政审批的相关制度。今年新一届国务院成立后,随即在行政审批改革上又有进一步的大动作,包括大部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等等,这些都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作为县级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同样需要有所作为;二是行政执法公开的相关制度。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完善行政执法公开的相关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实现堂堂正正执法、明明白白执法,其重大意义毋庸置疑;三是行政执法程序及责任的相关制度。目前这类制度最大的弊端在于,出自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考虑了如何维护本部门的利益,一些以罚代管、多部门管理重复处罚的不规范执法行为现象大都因此而产生。所以要组织相关部门及社会贤达人员对这类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要更多地考虑如何为人民服务,实现社会科学、公平管理目标。
二、人员是关键,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任何法律制度,关键还是要靠人去执行,人的素质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之所以不规范执法,其主要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或是对法律的理解不完全正确、不透彻,法律及业务素质不高,因而造成行政执法的偏差和不规范;另一方面就是行政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他们受利益所驱,他们对自己被绳之以法心存侥幸,他们利用手中权力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及甚至收受贿赂,作出不规范执法行为,这是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的表现。因此,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一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要拓宽教育面,突出重点,通过典型案例,分类实施,提高领导干部知法、守法的意识。二要有针对性地、经常性地、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的学习和轮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自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三要认真贯彻落实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改革执法证取得制度,变形式审查为考试认证。要定期组织实施执法资格考试,对那些法制意识淡薄、业务素质差的执法人员应予淘汰,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合同工、临时工和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单独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各个行政执法机关可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遇有疑难复杂执法案件先向律师进行咨询,确保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三、监督是保障,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
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产生腐败,行政执法权同样如此,只有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才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首先是内部监督,要求各行政单位一是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了法制、纪检、督察等监督机构,负责案件的法律审核、复议应诉和执法检查等;二是内部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职,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真正的监督,而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对本单位不规范执法行为不袒护、不包庇,对那些事实不清、处罚失当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其次是上级政府监督,一是要健全行政复议以及行政执法投诉机构,依法快速办理行政投诉和复议案件;二是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那些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大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在更高起点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严格行政问责。第三是社会监督,一要充分发挥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作用,通过执法检查、视察、审议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来监督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二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作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依法纠正执法机关的违法失职行为。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官方媒体开设行政执法评议、投诉、举报专栏,积极主动公开问责公职人员,公开行政问责案件。八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通过受理群众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违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