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落实“两个责任” 致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
**县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引领,以强化监督执纪为手段,**年以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1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9人,同比增长156%。
以上率下,带动责任落实。县委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约谈查处工作滞后的镇(街)、“零查处”的部门党(工)委书记12人(次)。在县纪委2次组织召开的查处工作推进会上,县委书记亲自到会,提出工作要求。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30户非工商系统人员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问题,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要求查清问题、处理直接责任人、对主管部门领导实施问责。按照县委要求,县纪委对市场监管局局长等5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年3月,陕西电视台曝光县林业站原副站长李新奇“吃空饷”问题后,县委高度重视,抽调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成立调查工作组,严查快办。原任和现任林业局局长等9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分别带队深入镇村明察暗访,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20条,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约谈镇党委书记、镇长9人次。在县委影响带动下,各镇街、部门党委(党组)积极跟进,主要领导履责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各种形式,推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不断深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履责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层层传压,推动查处工作。一是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进程。建立了常态化跟踪督办、定期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县纪委明确规定:常委所包抓的6个办案协作区每季度至少督办问题线索2次;各镇街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每月书面报告、每季度当面汇报问题线索处置及执纪审查情况。二是惩戒结合,激发工作动力。出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工作考核办法》,将办案津贴与考核结果相挂钩,考核优秀的津贴提高50%,考核一般的下降50%。三是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年5月,县纪委在对市审计局反馈本县危房改造项目审计结果进行研判时,发现5户名下有车的群众享受了危改资金。对此,县纪委在追究8名村组干部审核把关不严直接责任的同时,给予负有领导责任所涉4个镇的主管副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责不力的 8名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县住建局局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约谈中,相关责任人谈到:手下人犯错,没想到自己也会受处分。在今后工作中将以此为戒,认真履责。四是通报曝光,扩大社会效应。县级区域“熟人社会”特点明显,对典型问题实行通报曝光,对违纪者造成难以面对的社会影响和压力。工作实践中,违纪者常常存在“不怕受处分、就怕被曝光”心理。对此,借力打力,坚持以通报曝光警示党员干部,形成强大震慑。去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1起。今年5月,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法门镇墩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卢某,在低保年审中为了搞平衡,违规将2户8人应纳入低保的名额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问题被曝光后,其在县卫计局工作的女儿对父亲说:“我们单位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传达了通报,大家都在议论,我感觉无地自容。”女儿的话使卢某对自己的做法懊悔不已。
扩宽渠道,深挖问题线索。一是多渠道收集线索。完善电话、微信、网络、来信、来访“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建立县纪委班子成员和镇纪委委员定期接访、村(居)监委会主任定期报告问题线索制度。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3条。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源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8条。二是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线索。在《百姓问政》电视节目暗访时,群众反映县内某处廉租房小区有公职人员入住。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比对,查出县第二高中教师、财政局退休干部等8名财政供养人员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或隐瞒收入申请并入住了廉租房问题。给予8名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对相关领导予以约谈。三是重点领域集中排查线索。“开展三个助力”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0条。在规范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商铺不动产登记申请时,违规将属于权属争议商铺予以登记,存在乱作为问题,目前已对该中心主任进行初核立案。从审计报告、网络舆情中发现问题线索22条。今年6月,网友在扶风贴吧中反映农村保洁员工资迟迟未发放问题。及时初核,查实召公镇三头村、召公村分别截留保洁员工资4000元、1000元,用于村环境卫生整治问题,责成镇纪委对5名村干部党纪处分。
创新方式,提升查处效果。一是重信重访问题包抓督办。去年中秋节前后,县纪委先后9次收到反映县农业局某股长及1名工作人员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的信访件。在交农业局纪委查处无果情况下,安排分管常委包抓督办,查清该股长以申报项目为由,收取企业劳务费2800元,购物卡1300元和该工作人员收受600元购物卡问题,分别给予2人党政纪处分。二是重要案件提级办理。去年以来,县纪委直查案件1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年底,在收到杏林镇三官庙村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可能存在虚报冒领的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直接提级办理。查实该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村副主任、村会计3人,自**年下半年至**年底,以亲属名义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共8.1万元,除大部分用于弥补村集体资金不足外,3人分别领取9600元用于个人支出问题。该3人分别受到党纪处分。三是疑难案件“联合会诊”。**年,群众同时向县纪委和县检察院举报法门镇杜城村干部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县纪委联合审计、农业等部门初核发现,该问题发生在2007年至**年期间,时间跨度大,村“三委”班子5名成员全部涉案,县纪委及时向县委汇报,与县检察院联合调查。查实该村5名干部虚报土地660亩,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及其他惠农补贴资金共计21.7万元。涉案的5名村干部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目前已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