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回头看促整改经验交流
在审计署全面部署、系统统筹审计各方面工作,全面贯彻《审计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新形势下,审计机关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纳为重点,明确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应审必审、凡审必严、严必问责,形成良好的审计监督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审计全覆盖形成网络。
审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审计程序,对纳入审计计划的项目都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结果报告》,区别审计中不同程度问题,采用《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方式,形成书面审计意见。但被审计单位怎么认识、怎么对待审计报告呢?面对这些认识和看法,审计机关又该如何应对和处理呢?作为一个基层审计机关的老审计工作人员,我有如下几点思考。
总体看,被审计单位对待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重视不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只是少数,大部分时候面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被审计对象大多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多以离任审计为主。被审计对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只要没有被移交的线索、没有被问责追责的问题,当事人就万事大吉,改不改、怎么改,他已不关心关注了。新上任的同志知道了存在的问题,总觉得与己无关,象征性召集相关人员,由他们去整改,重视程度、关注力度、整改进度大打折扣。
二是政府投资审计,业主是被审计单位,但应对审计的往往在施工方。业主单位认为只要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等程序到位,其他问题都是施工方的,认识深度不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只在乎是否审减工程量、审减投资额,不在意日常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三是民生政策性资金专项审计,都会认为涉及单位多、横向纵向广,对审计出的问题认账、认可,但对审计整改,特别是追款、退赔、问责有畏难情绪,如何没有督促跟踪机制,有的被审计单位面对审计决定则是能拖就拖、能躲就躲,赖皮几个月就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审计严肃性大打折扣。
面对上述情况,我的思考,是用好“审计回头看”来督促审计整改。具体做法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做好“审计五看”
一看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90天内,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决定是否已经执行完毕。
二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机关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是否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是否及时,整改效果如何。
三看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被审计单位是否认可审计评价,是否采纳审计建议并采取措施落实建议,审计评价建议是否切实可行。
四看审计程序合规情况。审计组是否按照审计法定程序实施审计,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
五看审计纪律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与审计人员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二、落实“跟进四步”
第一步,成立审计项目“回头看”工作组,到被审计单位通过座谈、询问、实地察看等方式,详细调查和了解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第二步,邀请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财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到审计机关参加审计座谈会,了解他们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评价和建议的看法,也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回头看”。
第三步,审计“回头看”工作由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决定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评价建议采纳等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审计“回头看”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步,审计“回头看”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坚持常态化、动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将“回头看”情况反馈被审计单位,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问题、规范管理。
三、注重“整改实效“。对“回头看”情况将形成专题材料,提请政府研究后,在全区通报。重点对不执行、不采纳、不落实的被审计单位,列入清单,强力督办,督促整改,追责问责。
通过“五看”“四步”“注重实效”等措施,从方法、认识、制度等层面有效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重视程度,正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促进整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进而充分发挥审计在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