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金融环境推进全民创业
文章标题:提高金融环境推进全民创业县委、县政府响应省委、省政府“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战略决策,深度激活市场经济主体创业积极性,掀起新一轮发展高潮。我县农村信用社,坚决和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紧紧抓住新一轮经济发展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大信贷投入力度,为支持**经济发展及“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提供更优的金融环境和更好的金融服务。
一、做大做优小额农贷,支持广大农民创业。一是拓展贷款对象。将小额农贷服务对象,由家庭传统耕作和养殖户拓展到从事专业种养、规模经营的产业经营户。二是拓宽贷款用途。从传统的种养业拓展到加工、运输、经商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三是提高授信额度。对农户资信和信用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农村信用社资金供应状况,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由原来最高1万元,逐步提高到3—5万元,对“文明信用农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高到10万元。四是合理确定期限。小额农贷期限根据农户的贷款用途、生产经营活动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允许跨年度使用,林果业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五是实行优惠利率。小额农贷在人行规定基准利率以内利率给予上浮。六是提高办贷效率。简化贷款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核贷发证,推行农户客户经理制,努力提高小额农贷办贷效率,使农民享受到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创新信贷服务品牌,支持各类专业户创业。对农村的专业户、致富能手兴办企业的大额贷款需求,我们将认真进行贷前调查,评估贷款风险,针对不同专业户的经营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有效担保机制,制订大额农贷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积极稳妥开办大额农贷业务。一是按有效担保原则,探索各种有效贷款保证办法。对专业户持有的最低保护粮棉油销售合同,依法获得的服务产业收费权,无争议、有价值、可流转变现的山林产权和水面经营权等,在论证其具有贷款补偿或保证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贷款保证方式。二是对产业化经营的专业户,引入联保机制,只要有5户以上就可组成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和信用共同体协议,设立担保专用基金,严格按照贷款操作程序,解决专业户贷款需求量大而有效抵押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支持农村专业户和致富能手创业。三是对进城创业的农民,搞好跟踪服务,主动了解和掌握其生产技术能力、生产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经营状况等情况,对具有偿债能力的,可按照小额农贷管理办法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四是对回乡投资创业者提出贷款需求的,要认真进行贷前调查,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帐户,还款来源有保证的,在其自有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一定比例后,发放配套流动资金贷款。
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个体私营户创业。一是对个体私营户,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其道德品质、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能力、发展前景,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信用等级,建立个体私营户授信机制,实行“一次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二是对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可采取灵活有效的抵、质押方式,按照《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规定,评定企业信用等级,适应扩大授信额度。三是放宽扶持范围和额度。四是对投资兴办当地政府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有资金达到60以上、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符合担保抵押贷款条件的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期限延长、额度放宽等优惠措施。五是对“公司 农户”的企业,鼓励农户凭订单并附公司销售合同到信用社办理小额农贷,大力扶持“公司 农户”企业快速发展。
四、开办再就业小额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下岗工人和大学生就业、创业。一是将下岗再就业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再就业基地,扩大到对大、中专毕业生,帮助他们创业就业。二是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成功者,扩大规模,实现支持再就业到支持创大业的提升。三是继续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我县贫困家庭子女继续圆就大学梦。
五、发挥配置资金功能,为干部创事业提供金融服务。一是力争取得党政事业单位的代发工资业务,为其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二是由信用社代发工资的干部如为创业人员提供担保,农村信用社积极提供金融服务。三是对结对扶助贫困农户的公职人员,在符合贷款条件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可为公职人员提供信贷支持和相应的金融服务。四是对各类公职人员离职创业的,可以按自然人贷款条件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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