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信访分析需强化三个善于
监督法第九条将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作为人大常委会确定监督内容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开展好人大信访工作,不仅是要认真接访、依法处访,更重要地是要加强对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地为党委政府决策、为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笔者认为,搞好人大信访分析,要做到“三个善于”。
一是要善于“去伪存真”。作为县级人大信访机构来说,接处信访事项千差万别,纷繁复杂,信访人的诉求各异,因此,要善于对大量的信访事项进行分析,从中筛选出共性的问题与情况,即去伪存真。首先要对信访信息进行鉴别,有些信访者只提供或夸大对其有利的信息,回避隐瞒对其不利的信息,甚或提供虚假情况,核实信访信息尤为重要。因此,要调查了解相关的事实,结合各方面的资料,将信访人提供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还原事实真相,转变为真实可信的信访信息。其次要对信息进行提炼,把握普遍性与典型性,对多个个案信访反映的零散信息“弃粗取精”,找到共性问题症结,提炼出适合人大开展监督的信访信息要点。
二是要善于“一叶知秋”。当前,在我们所接待的来信来访中,有的问题虽然信访量不大,但却带有倾向性、预见性的问题,还有的信访反映的虽是个别现象、偶发事件,但从中可推断出某一类或某一层次的问题。因此,需要接访工作人员结合当前的社会动态,或通过适当的社会调查,追根溯源、条分缕析,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形成令人信服的信访信息,从而引起“一府两院”重视,起到对有关问题“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三是要善于“因时而发”。信访信息除了为常委会确定监督议题、代表小组活动选题提供参考外,还要根据常委会的议题内容、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择机刊发相关的信访信息,使信访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地利用,同时也能通过常委会的审议、代表小组的视察评议推动信访问题和事项的解决,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在当前信访工作大格局之下,人大信访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司法的沟通协调,健全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地通报重大问题、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的信访信息,及时督促依法协调解决,促进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