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中历史文化标志性建筑保护的思考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大批的城市相继进入了旧城改造中,每到一个城市,会看到大片的旧房被拆除,一条条整街在旧城改造中消失。在看到一批新建小区和新颖的单体建筑拔地而起的同时,总感到少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是一些城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没有很好地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建筑和具有当地特色的标志性建筑,使得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改变或失去了原有的风貌,从而失去了已经形成的历史文化记忆和延续。
一、切实提高对历史文化建筑和标志性建筑保护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各区县也相继对老城区进行逐步的改造规划。就我市各城区来说,城区建设相对较年轻,历史文化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相对较少,即使齐国故都临淄的城区也已经不在原来的旧城址上,但这并不能说我市各城区没有自己的特色建筑,可以随便推倒旧城而新建。其实,任何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即使一座新建的城市也不例外。应该说,一座城市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有了生命,在它的发展和延续过程中,自然会形成和留下一些被人们认可的地标建筑,这些地标建筑就是城市的标识、名片,也是维系一个城市生命的重要细胞,由此维持着一个城市历史的记忆和延续。如张店区金晶大道(原中心路)的“圆楼”、 第八人民医院 (原铁路医院)办公用房、人民西路的“西大楼”,这些建筑已经成为张店城市建设发展史上的地标建筑,也是那一时期张店城市发展的见证。提起这些建筑被人们“约定俗成”的名子,人们就会想起他们的位置、样式和色彩以及代表的含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建筑的文化内涵更加丰富,其历史文化价值更加突现。
一般来说,旧城区往往都是一些老式建筑,即使这些老式建筑是普通的房屋,有的也有着特殊的历史,代表着一定时期的文化,或是拥有某个时期的历史背景。如博山的大街,税务街,周村的大街、丝市街,等等, 这些街区和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更高。 美国人文学者刘易斯·芒福德曾经说过:“城市是靠记忆而存在的。”对此, 中国文联副主席 冯骥才 先生精辟地阐述道: “ 城市和人一样,也有记忆,因为它有完整的生命历史。从胚胎、童年、兴旺的青年到成熟的今天──这个丰富、多磨而独特的过程全都默默地记忆在它巨大的城市肌体里。一代代人创造了它之后纷纷离去,却把记忆留在了城市中。承载这些记忆的既有物质的遗产,也有口头非物质的遗产。城市的最大的物质性的遗产是一座座建筑物,还有成片的历史街区、遗址、老街、老字号、名人故居等等。地名也是一种遗产。它们纵向地记忆着城市的史脉与传衍,横向地展示着它宽广而深厚的阅历。并在这纵横之间交织出每个城市独有的个性与身份。我们总说要打造城市的‘名片’,其实最响亮和夺目的‘名片’就是城市历史人文的特征。”这段精辟的阐述说明,保护好城市那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名片”是何等重要。 因此,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必须做好历史文化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的保护。
二、对历史文化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必须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 。
在做好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是采取何种保护形式。我们既不能采取毫无保护措施的简单保护,也不能盲目地乱加改造和修旧,尤其不能以“保护”和“靓化”为借口对单体建筑进行简单的改头换面的“穿衣”、“换装”和“换肤”,从而失去原有的风貌,使建筑本身具有的历史记忆和独特的风格被“新衣服”所淹没,城市发展历史也随之消失。比如,大多到上海的人都要到外滩看一看, 外滩之所以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是因为外滩拥有上百年具有独特风格和魅力的古老建筑,如果为了靓化上海或所谓的“跟上时代步伐”,把这些古老建筑全部“换装”、“换肤”或拆除,人们记忆中的“外滩”也就不存在了,外滩也就没有了吸引力。其实 , 城市的发展并不仅仅靠一窝蜂式的建设,而是靠时间慢慢地积累。 一个不是在一轮又一轮的大拆大建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城市,才会得以自然的生长,其历史才会源远流长,城市生命才有活力,才更有永久性。所以, 在旧城改造中,我们 不宜采取一种模式,特别是不应大量采用推倒重建、大拆大改和改头换面的方式,这种模式不利于旧城格局和风貌的保护,不利于标志性建筑的保护,也不利于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
在旧城改造与保护方面, 我们可学习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及欧洲一些国家好的做法。如广州市在旧城改造中,正确处理了文物保护与城建的关系,在实施旧城改造的同时,根据城市建设的新规划,重新划定了文物保护的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如在富有欧洲建筑特色的沙面的 100 多幢楼房的保护改造中,对建筑物的外立面进行了整旧,在建筑周围增加了园林绿化,使沙面成了广州富有历史文化品位的新景区。这方面欧洲大多数国家做的比较好,他们在对历史文化建筑和标志性建筑改造维护时,只对建筑物内部进行改造,或是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功能完善,不断满足人们现代生活的必需,而对建筑物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