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纠错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能力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能力,建立和完善纠错机制是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决策程序中贯穿“试错-反证-质询-复核-惩处”的纠错机制,可以很好地防止不当决策的出现,预防重大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可行性、操作性和正确率。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建立和完善试错机制。试错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机会,是提高决策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没有百分之百成功的创新,因此在出现差错的时候,不要急于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而要仔细分析出错的原因所在。试错机制的重要性在于,对组织而言保持开放心态,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则鼓励创新。试错机制的意义在于,在现有的管理框架内,不断审视目前管理行为背后的假设,同时提出并验证新的假设。事实上,没有当年建立经济特区的试错勇气,就不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
试错机制要得到有效执行,关键在于破除想当然的障碍。首先,要允许领导干部在决策中试错。在小范围内的试验,既追求成功,也允许试错。其次,要用制度保障试错。使领导干部勇于试错(也即勇于创新),使试验完成之后不至于面临追究试错责任的危险。然后要考虑试错的成本。试错不是面越宽越好、数量越多越好,而是越精越好,成本越少越好。企业的试错成本可能是短时期的资金周转困难,但作为公共管理部门的党政机关试错,其成本就可能是相当部分群众生活、工作长期受到影响,因此,试错必须要考虑成本,要在群众可承受的范围内试错,以保证决策成本的最小化。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反证机制。“不能被反证的理论就不能被称作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决策态度应该是,不能仅靠一些正面的论证就认定某一命题是绝对的事实,而是要承认其中存在可能被反证的地方,不仅要做“可行性论证”,而且要做“不可行性论证”;在一定程度上,“不可行性论证”比“可行性论证”还要重要。有不少所谓可行性论证只讲前景如何乐观、方法如何可取、条件如何成熟,就是刻意规避不可行因素,成了某些领导欺人和自欺的华丽外衣。因此,善于组织反证,就成了提高决策判断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反证要在决策前进行。在提出预案的同时就要组织反证,越是反证有力,对决策越有利,即使最终采取的方案仍然是“正证”方案,但从反证方面吸取的有益因素恰恰可以弥补原有方案的不足,达到降低决策风险的目的。反证要相对独立。设计反证方案的人应当相对独立,反证环境应当尽可能宽松,不要受到原有预案的影响。反证要与预案充分沟通。在决策作出之前,反证方案要与预案充分沟通,互相吸取优点,不断改进自身方案。领导要平等看待反证方案和预案。正反方案都应当成为决策依据,决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两种对立方案的优缺点,选择优点较多而弊病较少的方案施行。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建立和完善质询机制。质询是监督机关和决策相对人的权利,良好的质询机制能够保障决策符合多数人的利益,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质询可以是事前、事中或事后,对特定决策的出发点、实施过程、预期目标等从决策机构外部进行咨询、审视、监督的行为。质询是一个集思广益的过程,可以保证决策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决策过程和具体决策带来的效益,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各级组织不断提高决策辨析能力。
要明确质询对象、主体和内容。质询主体可以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也可以是党员、公民、普通群众,质询的对象是负责决策或执行决策的部门,质询的内容是某个具体事项的决策。要明确质询的方式。可以召开质询评议会、专题质询会、听证质询会等形式,质询主体就决策主体在重大决策中的问题进行当面质询,决策主体代表现场解答。要通报质询结果。应当广泛公布质询结果,强化质询反馈,让全体决策相对人都了解质询的处理情况,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要整改质询出的问题。建立限期整改制度,对经质询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修订原有决策方案,保证质询的严肃性。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复核机制。良好的复核机制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内容,主要针对关系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环境保护、重大资金投入或对将来产生长远影响的决策进行复核,主要核查决策的准确性、实效性和经济性。通过有效的复核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在“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从而提高各级组织针对自身决策的审视能力。
复核应当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复核可以由上级监督部门组织进行,也可以由同级的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复核应当坚持申请-调查-复核-反馈的程序,确保复核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各级组织和领导者个人作为决策者,必须具备强大的纠错功能,以随时审视由本级和下级作出的决策,根据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决策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