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研究分析
在当今中国,警察与民众之间似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群体隔离、对立的倾向。在社会转型的旋涡中,警察承载了很多重任,也面临着超强付出所带来的自身危机,转型社会的阵痛同样与警察如影相随。寻求警民和解之道,须重建新型和谐的警民关系。当警民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之时,正是新型警民关系重构之机。
一、警民关系演变的背景说明
改革开放所走过的近三十年历程,使警察与民众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警察所面对的问题只能用“空前”来形容。在超高负荷的压力下,过去以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为主导的警务方针,无疑弱化了中国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长期以来,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经费匮乏、管理机制滞后等原因所导致的大量功利性执法,使我们丢失了许多优良传统,与警察打交道的不良经验,渐渐磨蚀了公众对警察的公信力。
(一)公安经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执法的根本目的。社会转型期,犯罪率增长,警务量也超常增加,中国警察走过了经费十分匮乏的时期,且至今在许多地方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多年来,公安机关经费短缺,“以罚养警”成为工作经费的主要供给渠道,许多地方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存在利益驱动下的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和为钱办案、办金钱案现象,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比如群众一度反映强烈的收取破案费问题。破了案要返还赃物,群众高高兴兴去领被盗物品,却被告知要由一定数额的被盗物品折价鉴定费。因为赃物要交物价部门出具价格鉴定,才能作为定罪依据,但公安机关经费紧张,财政没有拨付这笔开支,只好“羊毛出在羊身上”(已取消);警察办案要求被盗人或被诈骗人支付差旅费等等。警察的尴尬和民众的不理解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警民关系。曾经一度,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以收缴罚款多少论英雄,警察个人的收入也与此挂钩。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力促公安经费改善,警务保障有了明显增强,但警务保障的进步远远跟不上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以罚养警”的供给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其深远,在一些民警当中已形成惯性行为。少数民警在办案中“雁过拔毛”,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有利则上,无利则放,警察提供的公共服务演变成了有偿服务。这种异化的执法方式,既伤害了民众感情,损害了民众的利益,也危害了警察的自身形象。
(二)警察职能泛化,公安工作处于非警务活动的高位期,“疲惫之师”不堪重负。由于警察具有全天候随叫随到的性质,并且是最容易见到的政府部门的代表,是人们遇到困难时“最后的求助机构”,因此服务公众的职责便落在警察身上。政府等职能部门常常会出于“维护稳定”的考虑,要求警察参与任何一项“经济促进计划”,连计划生育、收税等都要警察参与,警察权力在“维护稳定”的要求下被无限放大,或者说是权力“扩张”。表面上,警察权力的扩张遭受众多民众的质疑,其实这里面包含更多的是警察自身诸多的无奈。由于警力不足,对现有警力资源过度使用,使相当一部分民警带病工作。在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下,警察的身心不堪重负,威武之师已成疲惫之师。江苏省公安厅向社会报告公安工作时披露,江苏全省公安民警工作时间周平均达70个小时左右,基层一线民警加班更多。在和平年代,警察这支队伍中有许多人走在“过劳死”的边缘,身体就像一只绷紧的琴弦,随时都有可能崩断。据公安部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有398名警察为了公安事业奉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因积劳成疾牺牲175人,占牺牲总数的44%;上半年,公安民警因积劳成疾牺牲88人,占牺牲民警总数的45%。近五年来,因积劳成疾牺牲人数占同期因公牺牲总人数的比例逐年上升。近半数积劳成疾的比例,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外表坚强的警察群体,正在成为另类的弱势群体,公安队伍的健康状况已影响到执法的效率。
(三)警察素质低及其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成为民众诟病的重要原因。我国的警察道德建设中缺乏平等协商精神,“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是这种态度的真实写照。不可否认,一部分民警思想观念上还带有浓重的封建专制色彩,未能消除长期形成的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的专制思想,沉溺于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传统关系格局,心理上一直有治人者的强烈欲望。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在实行管理时总是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特别是对弱势群体毫无感情,服务意识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耍特权,抖威风,受利益驱动执法犯法;部分民警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执法随意性大,伤害了警民关系。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是我们的法治理念陈旧,没有坚持和把握正确的执法理念,没有把公民的基本权利放在首位。据公安大学一项社会调查,群众对警察最不满意的首项因素是态度不好,耍横。百姓根本的需求是要求我们提供安全感,主要不满意的还是执法水平和态度。5月8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大接访”活动显示,很多接访案件都因民警的态度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