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执法: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第2页
且适当的距离”,是指这种距离对所有人是同样的,对具体的事项是适当的,执法人员在平时要同经营者保持距离,否则,容易形成某种利益或情感共同体,或者因偏见,或者因偏袒,给查处违法行为带来不利。而且,与经营者保持合适的距离也是老百姓对公正执法的起码要求。试想,在某一执法范围内,一部分人与执法者来往密切,经常聚会聚餐,其他人就难免会产生遭遇某种不公正待遇的忧虑。他们要么效尤,使执法环境进一步恶化,要么空怀恐惧之心,徒增对执法机关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必然影响执法者的公正形象,导致政府权威的流失。“热情服务”和“严格执法”实际上就是要求执法者与经营者保持同样且适当的距离。“热情服务”要求执法者对经营者的态度要热情、亲切,不能高高在上或漠不关心,这就是“适当距离”;“严格执法”则要求对经营者一视同仁,既不法外施恩,也不法外加罚,这就是“同样距离”。(三)、切实履行职责,把服务落实在行动上保障
要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融合,除了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并与经营者保持适当距离之外,还需要把履行法律职责,提供热情服务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作为烟草执法部门,专卖执法担负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卷烟市场环境的重任,在日常管理与查处违法活动的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杜绝不按程序执法、不依法办事的错误行为,将严格执法落到实处。同时,在严格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善于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拓宽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范围,把热情服务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多问一些经营者碰到问题和困难,加强与经营者的联系,了解他们所想的,帮助他们所急的,解决他们所需的;多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运用灵活的、经营者能接受的方式来达到执法的效果;多与经营者沟通,在日常工作中多一些换位思考,对经营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技巧性地减少管理中经营者产生的对立情绪,使经营者在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双重作用下由违法经营转化为自觉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