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心得体会
本文作者:春天 文秘114原创投稿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xx年6月22日上午10时中央外宣办就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介绍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纵观记者的提问,涉及到社会层面的许多问题,也是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重点,在当前,我们党和国家出台了许多惩治腐败的政策和制度,我们看到网络反腐、全民反腐正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我们看到更多的党员干部走上网络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受监督。可以说,建党90年来,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于人民,切实履行了作人民群众贴心人的神圣使命。我们看到党和国家是真心诚意在惩治腐败,真心诚意在维护人民群众之利益。腐败问题,自古有之,但腐败可控、可防。有政府高层的重视,严厉的惩防腐败的制度和体系将会不断完善和规范。有老百姓的支持与监督,将进一步缩小腐败的滋生空间。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只有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才能解决改革什么、创新什么的问题,使改革创新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促使干部勤政廉政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提高干部对腐败的“洞察力”和“免疫力”,把预防关口前移,使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败。要抓住对干部制约最有效的关键环节全方位开展工作,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奖廉罚贪,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使不勤不廉、心术不正、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罚,受到教育和鞭策;使勤政廉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受到表扬和奖励,受到保护和重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是非分明、风清气正的环境和氛围,使广大干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既有榜样引路又有前车可鉴,从而明荣辱、知进退,远离腐败,抵制腐败,崇尚清廉,实践清廉。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站得高、看得远、谋得深,才能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才能解决为什么改革、为什么创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围绕推动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到信息产业部工作总体布局中谋划和部署,而且着眼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通信畅通和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等各项工作之中,同时,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促使驻在部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更加自觉地承担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为各行各业的发展、为国家解决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诚信、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难题提供产业、技术和服务上的保证。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把领域拓展与方法创新结合起来,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抓关键环节,又要抓薄弱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尽快解决现实的紧迫的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为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为更好地驾驭复杂局面,完成艰巨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确定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时,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本着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和拓展领域与创新方法并重的原则,部署任务既有对系统带有普遍性的总体要求,又根据各单位性质特点分层分类提出带有特殊性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既明确各单位工作重点,又为各单位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留有空间。要以积极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的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重点,确保不出现重大经济案件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以规范和约束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杜绝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不作为乱作为。要以规范和约束电信监管权力、财政资金使用和“一把手”权力行使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以加强对基建项目、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的监督和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权钱交易、违法经营、设立“小金库”、违规办公司等问题的发生。
科尔沁区卫生局
20xx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