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内在紧密联系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广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实现防患于未然,对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在消防监督执法中,面对不同的利益对象,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一直是每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问题。在消防监督培训中总队领导多次强调“执法为民思想始终贯穿于执法监督的整个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很多人认为: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矛盾关系、对立关系,严格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运用到消防监督之中,不讲情面,不结合具体的对象来进行消防监督,而热情服务则是与严格执法相悖,不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随意性地迎合被监督的人和事。其实,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消防监督人员执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和内涵,两者是协调和统一的。热情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的,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提,而严格执法则是热情服务的保证,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两者协调统一于消防监督执法每一环节,是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必不可少的“两条腿”,相互依存,相处益彰。
一、热情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的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提
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热情服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一心为民。我们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就是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依法监管,及时发现隐患,预防隐患,预防火灾,努力减少火灾及损失,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其目的就是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在消防执法中,严格执法就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人民。如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没有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执法必将失去正确方向和工作动力,容易形成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执法效果肯定不会好,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形象一定不佳,不能真正做到执法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严格执法必须以服务为目的,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必备的政治素质和前提。
二、严格执法是热情服务的保证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
我们广大消防监督员在执法中,必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增强法制观念,力争做到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每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界限。如果以情代法,不能顶住情风,不能依法办事,为了图方便,怕麻烦,顶不住各方面的压力,擅自降低相关标准,不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势必降低工作标准,执法质量就会降低,为民服务的目的就得不到落实,甚至从源头上形成新的隐患,致使消防监督工作局面被动,消防安全环境得不到保障。
三、在严格执法中体现热情服务
在消防监督中,做到严格执法,就必须端正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使之具有规范性、导向性、强制性,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程序、证据、权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带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去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对执法难度大、安全隐患整改大、群众利益关系大的事情,要杜绝冷、硬、横、推、拖等行为,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了解情况,积极运用法律、宣传、亲情等方法,解决消防监督中群众合理的要求,化解部分不合法、不合理的因素,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务实便民的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提高严格执法的水平、质量和效果,在严格执法中体现公安消防部队服务人民的政治本色和宗旨,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热情服务中强化严格执法
在消防监督中,热情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安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做到热情接待,主动服务,倡导“一声好、一杯茶、一把椅、一张笑脸”,做到“有迎声、有答声、有送声”,积极方便群众办理消防事宜。与此同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严格要求,把握底线,敢于坚持标准,不搞自由主义,不参加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不搞暗箱操作,不为小团体利益搞“变通执法”。在热情服务中,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办事,落实监督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总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严格执法体现服务,在热情服务中强化执法,对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水平和提升公安消防部队形象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