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公消费的公开思考评论第2页
严防地方和部门私设“小金库”。第四,强化人大审查监督的力度,各级人大要承担起对三公消费的监督责任,同时突出审计独立监督的职能。此外,还应加强舆论的监督力量。破解三公消费的难点需作顶层设计。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执行院长陈宪18日在《文汇报》撰文表示,要解决三公消费难点问题,就必须在整个系统内部达成高度共识,尤其是各个政府机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达成共识。共识不仅仅是“必要性”、“重要性”之类,而主要应是对三公消费相关制度及其有效执行的认识,以及一旦出现各种情形的违规如何分别处理的共同约定——或问责,或追究,总之要以党纪国法严加整肃。达成共识并协力遵循,是这一设计的逻辑起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中国经济导报》19日刊发编辑部时评说,公开“三公消费”,在技术上、运行方式上、程序上都不存在障碍,只是还未真正被纳入严格的运作模式。在此次“初体验”中,超支部门也都是以工作为由回应,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妨借鉴一下香港。香港政府及各部门的财政预算是完全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展示,并接受公众查询和质询。其一个部门在网上公开的财政预算情况、支出情况多达数百页,细化到了“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并严格要求官员开支,一旦超支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