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以理论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总书记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这些重要论述,对于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理论支撑。
一、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
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眼点是认真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鲜经验,概括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新创造,并把这些经验和创造上升到理论高度,作出新的理论概括。这种理性总结和系统概括是自觉地探索未知、发现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创造性活动,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科学的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发展,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要把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贯穿于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从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看,反腐倡廉理论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思路由侧重惩治腐败逐步转到坚决惩治腐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上来,工作方针由“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发展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目标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域围绕惩防腐败不断拓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才能更好地从政治和全局上观察和分析各种问题,正确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不同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任务,与时俱进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创新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比如近年来,我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在总结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初步形成了着眼“四个安全”、坚持“六个统一”、推动“四个转变”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即在工作理念上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在总体要求上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统一,严肃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与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统一,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统一,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与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相统一,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相统一,履行监督职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统一,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必须以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工作重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坚持从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体制机制创新,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落脚点应放在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上来,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当前,应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问题的研究。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局开展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更好地服从服务大局,是一个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好的重大理论问题。近年来我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研究制定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等一批文件;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监督检查体系,使纪检监察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二是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在建设”问题的研究。反腐倡廉重在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前移关口有效预防腐败,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系统推进“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以建设性的举措落实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三是加强对“四个对”问题的研究。“四个对”是对“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具体化,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对纪检监察机关性质职能的准确把握,对纪检监察工作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做到“四个对”,既需要在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