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关于我国出口电机成套散件的检验监管问题第2页
般零部件一般包含机座、端盖、轴承盖、风叶、风罩、集电环等。一般零部件需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允许装配在成套散件中出口。必要时,检验检疫机构可审核整机生产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考核评定程序及相关评审记录,同时每年可抽样检测部分零部件并送国家认可实验室进行符合性验证抽查。4.辅助零部件一般包括出线盒、支架、紧固件、橡胶件、连接件等。此类零部件装配在成套散件中,必须提供相关检验记录和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检验。
(二)首件产品检验监管+抽批检验+定期型式实验制度
首件产品是指成套散件批量生产前的试产产品。对于首件产品的结构或者使用的关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的,视为不同的首件产品。因电机成套散件的首件产品质量是否完好,是确保整批成套散件产品质量的重要前提,检验检疫人员可以对首件下线成套散件进行全程监管,对于关键工序更应严格按过程检验要求对流程卡进行核对,确保相关环节符合标准要求。同时,结合新分类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别企业采取不同比例的抽批检验模式。抽批检验时,重点检验出口电机成套散件,特别是关键零部件的环保、安全等项目,并结合企业情况,每年对由成套散件组成的整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型式试验。
(三)其他方面的检验监管
电机成套散件除了需要对零部件和首件下线检验及整批抽样检验外,还需要通过对标识、包装等项目的检验来确保出口成套散件的数量以及相应的配件数量准确无误,以及包装方案符合要求。
自笔者所在地区首次出口电机成套散件以来,通过三年多的出口电机产品成套散件检验监管工作,笔者总结了首件产品检验监管+抽批检验+定期型式实验制度的电机成套散件检验监管模式。实践表明,该模式很好的适应了当前电机成套散件出口形势,三年来,未发生国外客户对辖区出口电机成套散件进行质量投诉及产品退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