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第2页
电气保护装置的检验与评定。4、照明与信号的检验与评定。
五、液压顶升系统的检验与评定
六、性能试验、结构试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与评定
1、空载试验。
2、载荷试验。
(1)额定载荷试验。
(2)超载25%试验。
(3)超载10%动载试验。
3、结构试验
结构变位测量:独立高度状态下最大额定起重量及1.25倍最大额定起重量允许的最大幅度时,起重臂根部的水平变位测量和起重臂端部的垂直变位测量。
必要时进行独立高度状态下最大额定起重量及1.25倍最大额定起重量允许的最大幅度时;小车位于吊臂中点额定起重量及1.25倍额定起重量时;最大幅度的额定起重量及1.25倍额定起重量主要结构件的静应力测试。
4、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与评定
(1)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变幅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小车变幅断绳保护和断轴保护的试验与评定。
(2)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校验,吊笼行程上限位开关、吊笼行程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防坠安全钩、防断绳开关的试验与评定。
(3)电气安全保护装置、零位保护、断错相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压保护、欠电压保护等的试验与评定。
七、根据以上检测、检验评定结果和性能试验、结构试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与评定的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及安全技术性能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符合要求,可以使用; 整改后可以使用; 降载使用; 建议报废。
委托方应提供设备的制造单位资格证明、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图纸等随机文件、大修或改造资料和安装使用过程中的事故记录。并负责金属结构探伤检测部位的表面处理工作(打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