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应成为一种习惯
效能建设应成为一种习惯
现实总是这样,提倡什么就缺少什么。铺天盖地的宣传标语、振聋发聩的动员口号及防不胜防的明查暗访……这一切都在暗示我们,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已经松浮、机关单位办事效率已经低下到达一定程度了,效能建设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说到效能建设,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建设,可是当前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往往面临这样的尴尬:对于那些道德高尚、思想纯正、遵纪守法的人来说,再严苛的规章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对于那些善于投机钻营、动机不纯、违法乱纪的人来说,规章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我们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据说,英国人在印度农村抓小偷,方法十分简单,抓到一个就在地上画一个圈让他呆在里边,抓够了数字便把他们圈里拉出来排队押走。在我国古代周文王时期,就已经有类似“画地为牢”惩治犯人的案例了。看来思想才是源头,制度仅为规范。因此,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整顿不良工作作风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勤政廉洁的思想基础,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党章的要求和法律规定上来,自觉按党章和法律法规办事,养成提高办事效能习惯,才能真正达到效能建设目的。
在效能建设中,还应多树立典型,包括反面典型和正面典型。在定期与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中,通报的往往都是一些效能建设中的反面典型,鲜有正面典型。树立反面典型以杀鸡儆猴、杜绝效尤;树立正面典型以鞭策后进,激励先进。在任何单位中员工都是良莠不齐,有的人不管效能建设抓不抓,都一如既往地坚守岗位、一丝不苟,有些人则是工作给别人看的,来督查了就装出一副兢兢业业的样子,没人督查就回归散漫的“自然”状态;还有少数“高人”是无论效能建设怎么抓,督查何其严,仿佛都与他无关,一副事不关己、置之度外的态度。调查表明,人们从工作中获得的成就感、幸福感的重要性远高于物质报酬。因此,主管部门应该将的效能建设的督查结果与奖惩挂钩,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对于那些坚守岗位、任劳任怨的党员干部要宣传一批、表彰一批、提拔一批;对不良习气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通报一批、调整一批、处分一批。在大家心中一定要形成共识,即在效能建设问题上,没有特殊的机关、部门和个人,只要触动“高压线”,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处理、严惩不贷。让大家从身边的真人真事中认识到脚踏实地工作与投机钻营、拈轻怕重的区别,而不是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让“老实人吃亏”、“钻营者得利”。
任何习惯的养成都需要一个过程,效能建设也是如此。因此效能建设不能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直到将提速提效、争先争优培养成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一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