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监督工作心得交流
预决算监督要注重“五全”审查和监督财政预决算,是人大监督职权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强化和支持人大履行好法定职权,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目前社会各界对财政预决算诟病较多,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大量财政收支没有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科学,精准度不够;预算执行不严肃,随意追加和调整,约束力不强;预算绩效不高,重投入轻效果,预算作用发挥不好;预算监督重程序轻实质,重形式轻内容,流于形式较多;预算透明性差,公众参与少。要实现对全口径的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监督,任重而道远,必须注重从五个方面推进。
一是财税法制的全面性。实现全口径预决算监督,首当其冲是完善财税法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刚性和力度。要加快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将政府的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避免游离于体制之外,逃避监督。特别是已经启动的预算法修订,要广纳民意,加快推进,早日出台,从法律上准确界定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的范围,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加强对违反预算监督行为的处罚,为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预算收支的全面性。全口径财政预算包括四个部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政府提交给人代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必须包含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真正将政府预算管理覆盖到政府全部公共服务活动。当前除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部门预算外,还应注意将社会保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融资等,全部纳入全口径的预算管理。
三是审查内容的全面性。预算草案审查中,既要注重科学性,也要考虑可行性,更要注重全面性。农业、城市建设、民生工程、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财政预算,既要落实法定比例,也要坚持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针对当前预算重投入轻效益、财政资源浪费严重的现状,应建立完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通过推行绩效预算,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监督过程的全面性。人大作为预决算监督的主体,必须参与到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决算的全过程,代表人民对政府的收支进行审查。要完善人大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程序,充分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对所联系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初步审查结果汇总至财经委员会,由财经委员会提出预算审查意见,供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时参考。
五是社会参与的全面性。要注意发挥财政、金融、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形成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编制和执行预算,人民银行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代表政府看好金库、做好出纳,审计部门代表政府对预算执行过程和决算进行财政审计。同时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力度,让广大公众有效参与,全面、全程参与到预算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暴露在阳光之下,从而进一步预防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