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心得体会
正确认识辨析干部选任的三种关系
2013年6月,中央召开了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习总书记明确民主推荐干部不“唯票”取人、竞争性选拔不“唯分”用人、选拔年轻干部不“唯年龄”选人。作为旗县区委组织部门,我们更应该辨析清楚这其中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且只是把人选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方式,还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是唯一,所以要正确认识、分析和对待票数。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还是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得票名次倒不一定太在意。但是,如果得票情况与党组织平常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相差悬殊,就一定要慎重对待,要深入进行考察、甄别,作出正确判断。比如,有个别同志存在两面性,给上级的印象很亲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工作上对待下级的方式很生硬,指手划脚,工作上疾贤妒能耍心眼,导致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很乐观。对到一个单位工作不久、工作单位接触外界面较窄、群众不太熟悉的干部,对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符合条件的应该由党委进行综合考虑。谁最了解干部的德才和实绩?那应该是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所以,我们要对那些默默无闻勤勤恳恳的同志负责,不要让老实人吃亏。
二是正确认识和运用竞争性选拔干部。竞争性选拔的初衷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也确实有一大批组织视野外的优秀干部在这种机制下脱颖而出。但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竞争性选拔干部侧重于知识的考试而不是能力,而且笔试成绩作为第一道关卡,这就让有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出现了“高分低能”,也造就了一批不好好工作的“考试专业户”。有的明明有合适的人选,也要搞竞争性选拔,结果“招进女婿气走儿子”。这些年,竞争性选拔的岗位大多属于委任制范畴,委任制干部应该主要按照实绩晋升原则,可以增加一定的竞争性,但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是唯一方式。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更不能搞什么“凡提必竞”。只有在本地区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缺乏紧缺专业人才时,才适宜于公开选拔,并且应该尽量就近取才。在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上,应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考试、分数上竞争,不能搞“一考定音”。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综合考虑班子成员年龄、来源、经历、专业和性格、气质等因素,防止为满足一时的结构需要降低标准,特别是不能简单的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有些干部刚过40岁,就感觉提拔无望,干工作就不那么认真负责了,或者干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德才表现好的、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区委是不会简单以年龄划线,该重用的还是要重用的。当前,网络上经常爆料某地区某干部,年纪轻轻就提拔到县级岗位,群众议论多,意见大,究其原因,是这些地区简单考虑班子年龄结构要求,不注意人选内在素质,忽视了必要的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把一些尚不成熟的干部放到领导岗位。当然,对年轻干部中确有真才实学、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干部,区委也是敢于给他们压担子的,干部培养要遵循成长规律,年轻干部从参加工作到走向成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需要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磨练和培养,一步登天在现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年轻干部把基础搞扎实了,后面的路才能走的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