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体会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党员也是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主要从事基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年底、次年年初,是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高峰期,青山区从去年年底至今,共接收了61名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总体感觉部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较为规范,但在接转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准确。组织关系介绍信内容填写转入地和转出地时只填写“我处”和“你处”,填写党费交纳日期不用大写,或者只填年份不写月份,甚至有个别介绍信只加盖转出地党组织公章,其余内容全部空白。因组织关系介绍信无任何防伪标识,如果接收地党组织材料审核不严的话,容易使假党员混入其中。特别是缺少个人身份证号码和转出地党组织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不利于进一步核实和调查,给甄别工作带来难度。
二是党员个人档案资料不齐全。档案资料是党员入党的凭证,规范党员档案资料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的应尽义务。多数人档案中只有《入党志愿书》和《非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基本上没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政审函调材料、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等。
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格规范。通过对复转军人的档案资料查验结果来看,部分部队党组织在发展义务兵和志愿兵党员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相关工作程序,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够一年,甚至有个别党员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早于提交申请时间。
四是复转军人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在接收部队复转军人的组织关系过程中,通过和党员本人进行谈话了解,发现一半左右复转军人党员对《党章》了解肤浅,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甚至有个别党员连本人参加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与表决人数等基本情况都无法说明。
部队发展党员工作更应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在发展党员时应该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着重发展那些政治信念坚定、军事素质优良、思想道德纯洁、作风纪律严明、带头作用明显的先进分子。部队基层党组织应严格履行发展程序,从细节方面入手,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严格按照控制发展党员数量,避免在老兵退伍前进行突击发展。另外,部队应加大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和复转军人的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