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践行群众路线论文
浅析如何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效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履职职能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非常响亮的新观点、新目标。十八大报告和中纪委公报同提“三清”,并不偶然,而是一种反腐的必然。作为地税系统的干部,我们更要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切实把精神体现到完成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斗争的最大成就取信于民。
纪检监察监督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如何做好落实,我认为,建章立制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社会监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自身制度是关键,而社会监督是制度公正实施的保障。我们必须针对本部门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社会监督办法,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使其寓于改革开放和具体工作运行之中,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一、要完善纪检监察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同志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税务部门应认真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执法监督摆上重要位置。同时,应按照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摸清实际情况,把执法监督中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如对税务稽查的执法监督、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的执法监督、对选人用人的执法监督等方面,都要制定相应的具体的执法监督办法和制度,按制度办事,使税务监督工作既有明确目标,又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和离职离任审计制度。为了促进廉政建设和避免出现不良现象,对一些热门岗位建立轮换制度。另外,对调离本岗位工作的进行离任审计。
二是建立经费管理制度。严禁公款私存以及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实行各项资金由财务统一管理的办法。
三是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单位经费支出报告制度。一方面对个人财产主要有金银首饰和家用电器,以及机动车辆、房屋和银行存款以表格形式定期填报;另一方面单位经费支出尤其是招待费、会议费、修理费等项目按月报告。
二、要加强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队伍的社会群众监督。税务部门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是因为办事制度不公开,有关政策不公开,个别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在搞幕后交易中形成的。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坚持公开办税制度,把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纳税人、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首先,建立举报制度和聘请廉政监督员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同时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公开办事制度。凡是需要社会了解的,如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承诺项目、时限等全部公开,以便接受监督。
再有,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把社会反响较大的热点问题以及服务的项目、时限、奖惩办法、监督机构、监督电话等全部上墙并向社会公开。
除此之外,还应建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约机制为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落实好监督工作
有了廉政制度和办法,更重要的是抓落实、见实效,那就是通过监督检查这一途径来实现。所以,为了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制约、监督作用,应采取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的方法。
内部检查主要是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检查、互相检查、集中检查的方法,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定期检查主要是对个人财产申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的项目进行定期、定量考核;随时检查主要是对公开办事制度和社会服务承诺制等采取直接深入到有关部门进行随时检查,通过检查来验证制度的落实情况,互相检查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交叉检查,这样做不仅能够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而且在互相检查中能够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互相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集中检查,是由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在中期和年终对各项制度、办法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打分、评出名次,做到奖惩分明。
外部监督主要是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设举报箱、举报电话以及走访有关部门和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也可问通过问卷和发征求意见信等监督手段保证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
四、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