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长如何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有力助手
浅谈司法所长如何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有力助手
在司法行政体系中,司法所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与派出所、法庭称为“两所一庭”,构成乡镇政府的政法体系,共同担负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司法所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在实施依法治国、服务 “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承担着普法宣传、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职责,是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履行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发挥了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免费打官司,体现了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五种类型犯罪较轻人员纳入社区进行矫正,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以上这些工作,都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司法所要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摆正位置,找准自己的角色,才能担当起真正的参谋助手。
司法所长要成为懂经济、懂法律的内行。只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不说外行话,才具备了参谋和助手的能力。既要学习市场经济规律、规则,又要学习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面对涉法经济活动时,才能为政府提供科学的参考建议。
利用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精心准备,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的备课,为领导班子开展法制授课,增强领导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对乡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员行政执法的能力,近年来,乡受县上委托行政执法的内容较多,司法所要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调查研究,适时向乡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当好政府依法治理的得力助手,促进乡镇政府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使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调解,步入规范化轨道,这就是助手的作用。
司法所要主动担任乡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为乡党委政府领导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乡镇的建设、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多,领导在决策时需要法律参考,司法所要主动介入,及时提供法律依据。如整治乡镇建设、硬化乡村公路时需要与承建人签合同,我们要按照《合同法》的内容建议政府要注意的事项,避免合同内容不到位而出现“民告官”-——行政诉讼;司法所要主动参与乡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为乡党委政府提供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法律文书;为本乡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在大综治维稳工作格局中,主动参与涉法信访,协助解决信访问题,为政府领导分忧,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抓发展;这就是参谋的作用。
综上所述,司法所在乡镇政府体系中,首先要为领导服好务,为领导做好参谋和助手,维护好农村稳定,协助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使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