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理论心得
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捍卫者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集中了全党智慧,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在这一系列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从而,通过一代代国人以一步一个台阶的方式实现“中国梦”。这其中,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大量出现关于“法治”元素的论述阐明,社会主义法治自信是“三个自信”的当然组成部分,坚定“三个自信”,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自信。
一、坚定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
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中国梦”是一场不同跑道的赛跑,“中国法治梦”是不同经济、政治和文化及意识形态基础上的选择和赛跑。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方向决定后,人就成了决定因素”,这都足以说明:选择并一如既往地坚持一条适合中国的发展道路,是我们赢得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法治梦”才有全部实现的那一天。
二、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信
坚定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自信。“中国梦”是一场理论的自我实践,“中国法治梦”是一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自我实践。我们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炼出了“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要求,并高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的伟大品质。笔者认为,实现“中国法治梦”本身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一次自我实践、自我证明。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中国法治梦”实现的那天,也必然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一次伟大胜利。
三、坚定社会主义法治制度自信
坚定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自信。“中国法治梦”既是一种载体,承载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也是“土壤”,孕育强国、富民的美好果实,而我们所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制度自信正是在这片“土壤”中结出希望果实的“肥料”。我们必须坚信,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无比优越性,不断巩固增强识别和抵制各种错误主张的能力。只有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根本国体,人民民主才会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才会保持“枝繁叶茂”,社会主义伟大复兴的“中国法治梦”才能步入新的“快车道”。
四、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能力和社会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关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论述,提出了改革、发展与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然而,改革的本质决定了改革就要在不同利益的博弈中取舍,从而无限接近公平合理的最佳目标。这一过程不可能没有阵痛,但是法律博弈凝聚起来的改革共识会降低阵痛的程度,从而达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因此,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三者辩证统一的关系从操作层面上讲应该统一于法治。
在社会矛盾集中喷发的转型时期,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和司法责任就愈显得重大。因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能力,提高妥善运用调解、审判等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纠纷的水平,以社会公众可感知的庭审和裁判文书的形式提高司法的公信度,高质高效完成审判任务,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司法公信度。